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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含分站)设站的审核批准责任清单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发布申报通知

发布通知,并重点通知有需求的相关单位。

2

(二)受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场受理。

3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4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5

(三)初审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初审。

6

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进行审核,不得提高或降低申报标准等。

7

按照申报条件确定拟同意上报名单,并报组织审定。

8

不予上报的,告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9

(四)报送

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

10

(五)发布结果、监管

发布设站通知,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指导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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