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政务公开_政府信息公开_公开专栏_权力清单_责任清单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权责清单

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出证管理责任清单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2

符合管辖范围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3

不符合管辖范围的,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申请。

4

(二)审查

对申请单位劳动用工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要深入申请单位对情况进行核实。

5

(三)决定

提出出证意见(对无违法记录的申请单位提出拟同意出证意见,并出具证明文书;对存在违法记录的申请单位提出拟不同意出证意见,并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出证)。

6

(四)送达

证明文书交申请单位,签字后复印留存。

7

(五)事后监管

相关材料存档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