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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督导检查责任清单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人员行政督导检查责任清单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制定方案

制定年度考核检查、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

2

对考评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资格认证。

3

成立年度考核或专项考核领导小组和评估检查小组,明确市、区两级管理部门督导检查职责任务。

4

发布通知及动员部署。

5

(二)实施检查

依照方案规定的时限、范围在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检查。

6

考评人员、机构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审查。

7

依法查阅制度文件、评估检查鉴定相关情况。

8

对机构日常鉴定行为、年度鉴定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9

公布结果

1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处理意见。

11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约谈、处理.

12

(三)事后监管

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人员技术督导检查责任清单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制定方案

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督导员培训、资格认证及管理和使用。

2

区鉴定管理中心负责区督考员培训、资格认证及管理和使用

3

市鉴定管理中心制定全国统考、全市统考、专场考试督导检查方案。

4

区鉴定管理中心制定专场考试督导检查方案。

5

(二)实施检查

督导检查考前准备阶段,依据督导检查方案安排,研究督导技术方法确定督导检查的重点,了解被督导鉴定机构考务管理及相关人员配备情况,考场设置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鉴定要求等情况。

6

督导检查考中实施阶段,检查鉴定机构考试现场管理行为、抽查考生和考评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资格、考场纪律与管理、考评和监考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工作行为 。

7

(三)事后监管

督导检查考后汇总阶段,提交《专场/北京市统考/全国统考鉴定考试现场督导评估表》,分析评分数据进行总体判断,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8

根据督导检查工作需求改进督导检查技术和方法,不断完善督导检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9

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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