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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审批责任清单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受理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给予受理。

2

申请信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系统告知主管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3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告知主管单位不予办理行政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4

(二)确认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确认。

5

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进行研究确认,不得提高确认标准、扩大确认范围等。

6

符合条件的确认通过,指导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自行打印《接收函》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

7

不符合确认要求的不予确认,并系统告知理由和依据。

8

(三)事后监管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履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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