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规范建设,充分发挥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创新、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23〕3号)要求,现就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21年及以前申报设立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凡有下列情况的,不参加此次考核。
(一)有尚未完成的市级资助建设项目;
(二)2022年以来获得过市级资助;
(三)2022年以来工作室领办人发生变化的。
此次考核工作室共计110家,名单见附件1。
二、 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查。2023年8月10日前,参加考核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照考核标准(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分为基本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及建议四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本单位高技能人才现状;工作室场地、设施设备配备、团队人员构成、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情况;经费配套、使用及管理情况。建设成效主要包括工作室在人才培养、技术成果、培训交流、社会责任和影响、媒体宣传报道等情况。存在问题主要突出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自身存在不足。下一步工作主要立足单位、行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提出今后两年工作室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二)考核评估。2023年8月25日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工作室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并综合所有工作室考核情况撰写考核评估报告,加盖公章后连同考核评分表、所在单位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就业促进中心。考核评估报告包括本区或局总公司、企业集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考核评估组织开展情况、工作室考核评估结果。得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
(三)市级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成立检查组进行实地抽查,必要时将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审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工作室按照20万元/个的标准追加资助,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其市级工作室资格。
三、 工作要求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必要性,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单位自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室领办人因退休、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开展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变更领办人,并参加下一年的绩效考核。无故未按要求开展自查或无领办人的工作室将直接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市级实地抽查和评估审计工作,按照检查组、专家和第三方机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要按照属地或隶属关系,加强对所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工作室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 联系方式
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处
联系人:聂昆
联系电话:6831809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号
电子邮箱:niekun@rsj.beijing.gov.cn
附件:1.2023年参加考核工作室名单
2.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