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能字〔2025〕34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3号)精神,推动实施“技能北京”建设行动,为发展首都新质生产力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北京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京人社能发〔2024〕14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北京市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企业,人形机器人、商业航天、生物制造、新材料、未来能源等未来产业企业,以及家政、养老、康养、餐饮等社会领域和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园林绿化、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类龙头企业。对紧密服务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有效带动技能人才就业,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院校机构(包括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链主单位运行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链主单位为市场主体的,一般应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较好成长性;内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并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三)链主单位为院校机构的,应具有链接市场主体能力和人才培养资源优势,具备较高的办学水平、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
(四)对建有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已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五)对积极配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对属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有积极贡献,亟需技能人才支撑、能有效带动属地就业,且积极参与技能生态链建设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2025年2月-4月):符合条件的单位(包括市属企业、央企在京分支机构、区属企业等,以及院校机构)按要求填报《北京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社保缴纳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区级推荐(2025年5月):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辖区教育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总工会,对相关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推荐的,按要求形成《北京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推荐书》(附件2),并于5月23日前将申报书等材料、推荐书(盖章纸质件和扫描件各一份)报送至市就业促进中心。
(三)遴选公布(2025年6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紧紧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综合各区产业发展优势、重大项目布局、技能人才培养状况等因素,择优遴选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并按程序面向社会公示、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要对照申报书认真填写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围绕规模实力、创新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市场引领能力、人才培养能力等五方面阐述自身优势与特色,并提出技能生态链培育建设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职工培训、学徒培养、人才评价、标准开发、资源开发、技能竞赛、项目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等,以及提供技能岗位促就业等内容);还应按要求阐述技能生态链建设预期成效和保障措施,并对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各申报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在材料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联系。
(略)
附件:1.北京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申报书
2.北京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推荐书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