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人事考试_考试通知_2018年通知(已归档)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人事考试 > 考试通知 > 2018年通知(已归档)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18〕17号】

日期:2018-04-09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字体大小:
分享

京人考发〔2018〕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3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8年6月23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18年6月24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一)《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或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 “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

2.“老考生”须于2018年4月17日至5月2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018年

4月17日-4月24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信息、上传照片、选择相应级别考试、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打印报名表单位

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下载打印《2018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表》或《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2018年

 4月24日-4月25日

9:00-12:00

13:00-16:00


现场资格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海淀区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 

审核点地址: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

2018年

4月24日-5月2日

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1)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须携带《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须为原件。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限用于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使用”),将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均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9月24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八)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4月3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