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发〔2018〕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58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从事数字编辑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数字编辑专业中级或初级(助理级)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数字编辑专业中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初级(助理级)职称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7.已取得非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申报数字编辑专业初级(助理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2018年10月14日 | 各科目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 初级(助理级) | 数字编辑基础理论与实务 |
中级 | 数字编辑基础理论 | ||
数字编辑实务 |
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作答工具。具体作答要求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各级别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级别《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2017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8年度报考级别不变的,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20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8年 6月1日-6月12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上传照片 |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 |
打印及审核盖章 | 1.使用A4纸下载打印《2018年度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 |
2018年 6月13日-6月15日 | 现场资格审核 | 持相关材料到以下地点之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 审核单位: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 审核点地址:朝阳区将台路4号 审核时间:6月13日、14日 (每天9:00-12:00;13:00-16:00) 2. 审核单位: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 审核时间:6月14日、15日 (每天9:00-12:00;14:00-17:00) |
2018年 6月14日-6月20日 | 网上缴费 |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
下载考试大纲 |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相应科目的考试大纲。 |
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办理资格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1.《资格审核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全程不能提前交卷离场。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各级别考试大纲均进行了重新修订,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按系统提示下载打印相应级别的考试大纲。
(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1231号)规定,中级每人每科收费标准70元,初级每人每科收费标准5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