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人事考试_重要通知_重要通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人事考试 > 重要通知 > 重要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4-28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分享

黄海:

本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你作为北京市执业医师的卫生系列职称证书相关政府信息(职称名称、专业、职称证书编号、批准日期、有效期)。
  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你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需征求你的意见。

我局多方查询,均未找到你的联系方式,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如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需说明理由)邮寄至本机关。逾期未提出意见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

感谢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联系人:唱飞         邮政编码:101169; 

联系电话:55585195; 传真:5558519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