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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丢失证书补发领取通知

日期:2014-0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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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1日至15日期间,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您于2014年6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以下证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事大厅办理新证书领取事宜: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已交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的除外); (注:会计、经济、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丢失的人员,须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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