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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使用“物业管理师”技能等级认定题库的通知

日期:2026-06-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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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升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35号)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管理规定,决定统一启用物业管理师职业的认定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题库范围及时间安排

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师(职业代码:4-06-01-01)四级至一级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机构”),理论和实操科目须统一使用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组织建设的题库。  

二、试题取得方式及时间

按照认定计划,在职业技能评价系统中下载试题。考场准备、考生准备可在考前5个工作日下载。理论知识试卷、操作技能试卷及评分记录表可在考前2个工作日下载。理论知识答案可在考试结束后的1周内下载。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下载,请第一时间联系命题管理科协调解决。

三、保密管理要求

(一)下载的试题相关资料应严格保密,社评机构承担保密主体责任,按照试题管理相关要求,健全试题保密管理制度,完善试题接收、使用及管理流程。

(二)确保试题仅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或调整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按要求保管、销毁试题材料。

四、异议处理

(一)若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题问题,监考人员应记录在案,不影响当次考试正常进行,待考试结束后,向我中心报告情况,等待处理意见指导后续工作。

(二)若在备卷、阅卷过程中发现试题问题,应暂停相关工作,及时向我中心报告情况,等待处理意见指导后续工作。

五、监督检查

各社评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市鉴定中心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试题相关检查。

对泄露试卷内容或未落实试卷管理要求的单位及个人,视情节将采取通报批评、暂停评价资质等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鉴定中心命题管理科联系,联系方式:010-64981103、010-64981494。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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