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评价机构:
为加强北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服务,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行为。我们制定了《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简称“市鉴定管理中心”)分别与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机构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简称“区认定管理机构”)签订区级版质量管理责任书。
二、各区认定管理机构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评价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zyjd/),在“通知公告”栏下载《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责任书》(区级版)(附件1),于2024年4月9日前,将质量管理责任书(区级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市鉴定管理中心。双方签订完成后,各执一份备查。
三、各区认定管理机构与辖区各评价机构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各区认定管理机构可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适当增加评价机构版质量管理责任书内容。
四、各评价机构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评价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zyjd/),在“通知公告”栏下载《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责任书》(评价机构通用版)(附件2)。各区认定管理机构于2024年4月9日前,完成与辖区内评价机构的质量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双方签订完成后,各执一份备查。
联系人及电话:霍玉菡 64918933
附件1: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责任书(区级版)
附件2: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责任书(评价机构通用版)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