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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事项办理规定》的通知
京职技鉴发〔2023〕15号
各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为规范北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备案申请、变更及终止等工作,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事项办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事项办理规定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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