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职业技能鉴定_技能竞赛_竞赛信息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职业技能鉴定 > 技能竞赛 > 竞赛信息

关于在全市技工院校中开展“提高职业素养,成就技能人生”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04-14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

京人社职培发[2014]55

 

各技工院校,有关职业技术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技工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稳步推进院校德育工作建设,促进校际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我局决定2014年在全市技工院校中开展“提高职业素养,成就技能人生”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为指导,以全面加强技工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为核心,继续稳步推进院校德育工作建设,切实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激发学生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以“提高职业素养,成就技能人生”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引导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加强技工院校校园文化建设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技工院校内涵式发展,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院校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完善人格,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技工院校应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切实提高技能人才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主题活动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人才培养规格与用人单位需求相适应,办学理念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统一的务实新局面。

(二)以班主任工作为抓手,稳步推进技工院校德育工作

班主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技工院校应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班主任奖励和培训机制,增强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升班主任综合素质水平。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以人为本,学生的差异化出发,以相互尊重为价值导向,注重对学生培养过程和发展性的评价,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选择职业发展方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实现技工院校育人先育德的培养目标扎实做好技工院校德育工作。

(三)以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切实提升学生职业素养

各技工院校要以技能竞赛等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借鉴先进竞赛经验,规范竞赛管理,细化竞赛流程,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职业行为规范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激发技工院校师生钻研技术、提高技能水平的热情,有效提高学生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通过开展规范化技能竞赛,推广校际交流竞赛,创新竞赛内容,促进学生比技能、技能比规范风气的形成。结合优秀毕业生回访母校、蓝领精英进校园、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活动,提升培训质量,树立职业人理念,增进学生对先进企业文化的了解,切实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四)以媒体宣传为纽带,扩大技工教育社会影响力

各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活动宣传工作,组建一支宣传队伍,做好活动过程中文字和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与信息报送工作,对典型事例要跟踪报道、延伸报道,全方位展现技工院校学生的技能风采。同时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吸引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关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继续邀请用人单位和家长到竞赛现场观摩,搭建与用人单位间沟通交流平台,增进学生与企业相互了解,在社会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扩大技工教育社会影响力。

(五)以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落脚点,成就技能人才精彩人生

各技工院校要把握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通过开展岗前指导、创业教育等培训工作,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给学生引导正确的实践方向,在实践中锻炼学生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提升学生技能成才的信心与决心,尝试与企业打通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拓宽技能人才发展空间,做成就技能人才精彩人生的奠基石。

三、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主题系列活动为期9个月,其中3月为活动筹备启动阶段,3-11月为活动开展阶段,11月底总结完成。主题系列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体策划和组织,相关机构承办,各学校组织师生参加。

(二)主题系列活动主要围绕德育、技能、体育三方面开展,各技工院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校内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注重学生职业意识、职业行为习惯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开展校际间主题系列活动(见附件)。各项校际活动均由承办学校和参赛学校共同商定活动方案、共同成立组委会,组委会按活动方案负责活动的组织、具体实施和总结工作,并将活动方案等有关材料及时报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备案。技能竞赛重点在校内阶段竞赛和第二阶段(取证竞赛的复赛和不取证竞赛的决赛)竞赛,有条件的,可组织取证竞赛的决赛。校际活动获奖证书由指导中心统一制作。

(三)技能竞赛分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以下简称取证赛)和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以下简称不取证赛)。取证竞赛遵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职技鉴发[2014]2号)要求,按市级二类竞赛执行。取证竞赛获奖结果将与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评选条件挂钩。

联 系 人:王雪娜  李鹏

联系电话:68316025  88383842-820

 

附件:1.关于加强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取证赛安排

 

 

附件1

 

关于加强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教学,提升在校生职业素养,增进校际间交流,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14]2号)要求,结合技工院校长期开展竞赛的实际情况,对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组织实施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中贯彻落实有关要求。

北京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是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批准、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举办、本市技工院校参加(以下简称“院校”)、选手为本市技工院校完成学籍电子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以下简称“在校生”)的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竞赛周期为自然年。竞赛分为取证竞赛和不取证竞赛。取证竞赛遵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按市级二类竞赛执行,不取证竞赛参照以上有关要求执行。

二、科学筹划,紧密配合,共同搞好竞赛组织工作。

竞赛采取院校备案、指导中心确认的办法进行组织。取证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分别按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三级和二级技能及以上要求实施,初赛由各参赛院校分别组织实施,复赛和决赛由指导中心委托承办单位集中组织实施,复赛选手从初赛选手晋级产生,决赛从复赛产生。不取证竞赛分为校内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并分为中级工组、高级工组和技师组,分别按相应技能及以上要求实施,决赛由指导中心委托承办单位集中组织实施,各组决赛选手从选拔赛选手晋级产生。竞赛晋级名额由指导中心按承办单位实际能力确定,取证竞赛晋升比例不超过30%。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取证竞赛阶段、不取证竞赛组别、参赛选手报名途径由指导中心确定,其中不取证竞赛项目按达到三所及以上院校参赛、有单位承办来确定。

三、发挥竞赛组织机构作用,确保竞赛顺利实施。

参赛院校成立组委会,负责取证竞赛初赛和不取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宣传机构和安全保障机构,并按参赛项目下设一个或多个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除仿照组委会下设机构外,还下设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各执委会负责相应竞赛项目取证竞赛和不取证竞赛的具体执行,并负责不取证竞赛的理论命题。

指导中心成立组委会,负责竞赛全面工作,并负责取证竞赛复赛、决赛和不取证竞赛决赛的组织实施,下设机构与院校组委会类似,成员由指导中心、参赛院校、承办单位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各机构直接指导院校组委会相应机构工作,执委会设在相应竞赛项目的承办单位。

四、落实竞赛报名和奖励要求,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不取证竞赛报名资格按在校生就读专业和等级确定,与竞赛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可报名参加所有组别,高级可参加高级工、技师组,预备技师和技师可参加技师组,与竞赛项目不同专业,不受专业等级限定。决赛报名由参赛院校负责、赛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完成。

取证竞赛除按市级二类竞赛要求对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外,还对北京户籍或相当于北京户籍的选手(指与本市户籍同等待遇的外地生,包括特殊专业外地生和外地进本市务工人员、获批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北京户籍”)进行单独排名,由市人社局颁发奖励证书。各参赛院校通过赛前备案向指导中心提出奖项设置申请。对每所参赛院校参加初赛的北京户籍选手按成绩取前10%、按1:3:6比例颁发一等、二等、三等奖证书(不足1人按四舍五入核算),证书按“中级组”冠名,复赛、决赛均按此办法颁发,复赛按“高级组”、决赛按“技师组”冠名。

不取证竞赛决赛取得优秀名次、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个人,由指导中心统一制作颁发奖励证书。赛前,由各决赛执委会向指导中心提出奖项设置申请。成绩奖励包括名次奖和等次奖两种,名次奖按排名前30%颁发(四舍五入),等次奖按前50%颁发(四舍五入),名次奖和等次奖不得在团体奖励或个人奖励中重复设置。优秀组织奖,原则上颁发给承办院校。

五、科学组织,合理投入,节省组赛费用。

为减少办赛投入,鼓励各组委会将相同项目的取证竞赛和不取证竞赛设定相同地点、时间、命题等条件,分设场地一并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指导中心提出并赛要求。各技工院校应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注重竞赛宣传,向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展示学生技能风采,向全社会扩大技工教育宣传,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气氛。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附件2

 

北京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职业技能竞赛

 

取证赛安排

 

序号

职业(工种)

承办单位

取证情况

等级

1

数控车工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联系电话:13661167961

联 系 人:徐东风

取证

1234

2

数控铣工

北京市应用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13621174989

联 系 人:邓 

取证

1234

3

加工中心操作工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联系电话:13661167961

联 系 人:徐东风

取证

1234

4

电焊工

首钢技师学院

联系电话:13521928871

联 系 人:张金艳

取证

12345

5

车工

北京科技高级技术学校

联系电话:13581711646

联 系 人:星建民

取证

12345

6

装配钳工

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13371781688

联 系 人:张 

取证

12345

7

无线电调试工

北京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13651296247

联 系 人:许芙蓉

取证

1234

8

无线电装接工

北京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13651296247

联 系 人:许芙蓉

取证

12345

序号

职业(工种)

承办单位

取证情况

等级

9

维修电工

首钢技师学院

联系电话:59805748

联 系 人:王 

取证

12345

10

汽车修理工

北京市公共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13611048160

联 系 人:单文涛

取证

12345

11

计算机操作员

北京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13651296247

联 系 人:许芙蓉

取证

345

12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联系电话:13366778582

联 系 人:柴 

取证

234

13

工具钳工

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13371781688

联 系 人:张 

取证

12345

14

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工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联系电话:13661167961

联 系 人:徐东风

取证

1234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