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市总工会和市发改委《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推进首都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潮,决定开展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现将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落实竞赛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竞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
1.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名单
3.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目录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
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 竞赛名称
本次竞赛主名称: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
各职业(工种)可在主名称下设立二级独立名称。
二、 组织机构
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成名单见附件2)是本次竞赛的组织机构,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竞赛仲裁委员会和竞赛宣传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沟通、仲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 竞赛组织
(一)竞赛活动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1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管理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09〕13号)等相关竞赛文件执行。
(二)本次竞赛级别为市级二类竞赛。竞赛各参赛职业(工种)以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竞赛级别依次进行,各负其责,分级表彰。本次竞赛实行决赛组委会负责制,由承接各职业(工种)的承办单位成立相应决赛组委会,负责组建竞赛专家组、制定竞赛技术纲要和竞赛试题;负责全市相应职业(工种)初赛、复赛的赛务培训、赛务指导和竞赛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相应职业(工种)散户的初赛和复赛的竞赛工作;负责决赛的所有竞赛工作。
1.初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初赛由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和各职业(工种)承办单位指定部门,组成初赛组委会。各初赛组委会在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结合岗前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兴趣组等活动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2)各职业(工种)承办单位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内未参加竞赛的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兴趣组等活动,进一步促进行业职工技能水平整体提升。
2.复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复赛由市属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含中央在京企业集团)和各职业(工种)承办单位指定部门,组成复赛组委会,各复赛组委会结合技术论坛和技术研讨等活动,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2)市属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和各职业(工种)承办单位指定部门负责本系统参赛人员的复赛工作,行业系统以外各类人员,由各职业(工种)承办单位统一协调组织复赛。
(3)复赛组委会按其隶属关系,负责其初赛组委会备案资料审核工作。
3.决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决赛由承接各职业(工种)的承办单位为竞赛单位,分职业(工种)组成决赛组委会举办决赛。
(2)决赛组委会需要承担本竞赛职业(工种)初、复赛赛务培训、赛务指导和竞赛指导工作。
(3)各决赛组委会为每位参加决赛的选手提供不低于12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4.未达到竞赛举办人数的职业,将不举办相应级别的竞赛活动。
四、 竞赛职业(工种)
(一)竞赛职业(工种)以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服务民生为导向,以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关乎民生安康的新兴职业为主体。
(二)竞赛职业(工种)(详见附件3)。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工种)在决赛阶段进行创新,创新方案须提前报竞赛组委会审核。
(三)各初赛组委会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以上竞赛职业中选择主体生产经营职业(工种)进行竞赛活动。
(四)各初赛、复赛和决赛组委会根据相应职业(工种)竞赛参赛人员规模要求,积极协调、整合,确定竞赛活动。
五、 竞赛标准和试题
(一)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职业。
初赛、复赛、决赛分别按国家职业标准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三个职业等级实施。并依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14〕2号)及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要求,准备试题。
(二)暂无国家职业标准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职业,由各级组委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并报竞赛组委会审核后进行比赛。
六、 竞赛方式
(一)常规竞赛方式。
各级竞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以下简称两项比赛),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按总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二)创新竞赛方式。
鼓励在决赛阶段技能操作部分开展创新竞赛方式,通过授权参赛人员以自主实现竞赛结果为目标,围绕技术、工艺突破、操作方法和方式的改进进行创新。
七、 参赛说明
(一)参赛人员
各企业集团、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各职业院校教师、学生,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技术英才网 http://dasai.bjjsyc.org.cn/
2.电话报名
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可通过电话报名。
联 系 人:叶明辉 陈建民 甘露洋
联系电话:83570038 83570035 83570037 64981002
传 真:83570320
(三)参赛程序
初赛:所有参赛人员都要在技术英才网的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报名分为个人报名和单位报名。具备组织初赛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立初赛组委会。
复赛:按初、复赛隶属关系,初赛中获得总成绩前30%的人员晋升为复赛选手,复赛选手名单自动进入相应复赛组委会。具备组织复赛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立复赛组委会。
决赛:复赛中获得总成绩前30%的人员晋升为决赛选手,决赛选手名单自动进入相应决赛组委会。
八、 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资格等级与以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等级有冲突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一)各职业(工种)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名至第十名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复赛各职业(工种)前五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初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在未正式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颁发证书。
九、 竞赛表彰
(一)各职业(工种)决赛冠军,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择优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二)取证职业(工种)获得国家一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将纳入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非取证职业(工种)决赛前十名选手将获得市总工会在职职工发展助推计划资助,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至第十名1000元;
(三)各职业(工种)决赛前三名,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颁发“北京市职工高级职业技术能手”证书,各企业结合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和相关福利待遇;
(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十名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技能人才库,优先推荐免费进入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学习深造,免费参加市职工技协举办的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活动;
(五)各级竞赛组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免费培训奖励等激励措施。
十、进度安排
各级组委会参照如下安排推进竞赛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组委会备案。
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2013年12月-2014年3月 |
接受申请,初步确定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 |
市职工技协 |
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确定竞赛工种名称和取证等级。 |
市职工技协 |
|
2014年4月 |
竞赛启动,召开承办单位工作会,与承办单位签承办协议。 |
市职工技协 |
2014年4月 -5月 |
竞赛宣传动员,初赛筹备阶段。 |
市职工技协和各级组委会 |
各决赛组委会针对所承办工种进行初、复赛组委会的组织落实。 |
市职工技协和各决赛组委会 |
|
参赛选手和组织单位网上报名。 |
各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 |
|
2014年5月 -8月 |
按照组委会要求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各级竞赛组委会完成备案工作,同时做好初赛阶段的筹备工作。 |
市职工技协和各级组委会 |
初赛阶段。包括:1.各初赛组委会进行竞赛筹备组织、备案工作、竞赛实施、赛后总结和资料上报等。2.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初赛组委会进行监督、协调与管理。 |
市职工技协、各初赛组委会和复赛组委会 |
|
2014年9月30日之前 |
复赛阶段。包括:1.各复赛组委会进行竞赛筹备组织、备案工作、竞赛实施、赛后总结、资料上报等;2对复赛组委会及无上级主管的初赛组委会的协调与管理。3.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复赛组委会进行监督、协调与管理。 |
市职工技协、各复赛组委会和决赛组委会 |
2014年10月31日之前 |
决赛阶段。包括:1.竞赛筹备组织、备案工作、竞赛实施、赛后总结、资料上报等;2. 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决赛组委会进行监督、协调与管理。 |
市职工技协和决赛组委会 |
2014年11月28日之前 |
各级组委会数据汇总上报完成、上报总结及资料。 |
各级组委会 |
2014年12月30日之前 |
各级组委会完成取证工作。 |
各级组委会 |
十一、实施要求
(一)提高重视,加强统筹安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本行业、本区域、本企业的组织优势,严格竞赛标准、严明考场纪律、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顺利进行。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各级组委会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技能竞赛,及时报道宣传比赛信息,并深入挖掘比赛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选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首都职工中形成学技术、比技能、重人才、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管理,提升竞赛质量。各级组委会要认真制定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组织竞赛,不断提高竞赛工作质量。同时,要适时组织技术点评、创新项目展示和技术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职工职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认真总结,延伸竞赛成果。各级组委会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不足,不断完善竞赛各项制度流程。在组织竞赛过程中要结合社会实际生产需要,积极开展赛前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兴趣组等活动,以赛促训,鼓励企业参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丰富技能比武的竞赛方式和技术。
(五)本次职业技能竞赛需各承办单位提前解决相关经费支持。
附件2:
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 任 委 员:高小强 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会长
副 主 任 委 员:王小兵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主任
刘麦菲 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
孙立冬 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
委 员:
金福吉 北京机床研究所副总工艺师
姜 丽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会副主席
李金革 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正处级调研员
马洪波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建军 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
王爱军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刘润芳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罗 伟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辉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张颖芝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臧 峰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工会主席
文 波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宋平姣 北京市邮政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史宝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工会副主席
朱 绵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会长
唐可为 北京市速记协会副理事长、北京速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办 公 室 主 任:赵建军
办公室副主任: 叶明辉 陈建民
附件3
2014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
职业(工种)目录
序号 |
竞赛职业(工种) |
承 办 单 位 |
是否 取证 |
取证 级别 |
1 |
数控车工 |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
是 |
1234 |
2 |
数控铣工 |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
是 |
1234 |
3 |
加工中心操作工 |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
是 |
1234 |
4 |
汽车驾驶员(大客车)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345 |
5 |
汽车客运服务员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45 |
6 |
无轨电车驾驶员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345 |
7 |
汽车修理工(大货车) |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2345 |
8 |
汽车驾驶员(大货车) |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345 |
9 |
农网配电营业工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工会 |
是 |
2345 |
10 |
发动机装调工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
是 |
12345 |
11 |
汽车维修材料工 |
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2345 |
12 |
速录师 |
北京市速记协会 |
是 |
345 |
13 |
妇女保健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否 |
|
14 |
儿童保健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否 |
|
15 |
围产保健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否 |
|
16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否 |
|
17 |
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否 |
|
18 |
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理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否 |
|
19 |
地质勘查 |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
否 |
|
20 |
化学分析与物理检验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工会 |
否 |
|
21 |
电气试验员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工会 |
否 |
|
22 |
燃气管道运行工 |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
23 |
维修服务接待 |
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
24 |
报刊业务员 |
北京市邮政公司 、北京报刊发行局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