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领域职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中技能人才的比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创新发展,区总工会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共同举办东城区2014年职业技能竞赛。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深入实施,促进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切实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增强职工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实现“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为确保本届竞赛进行顺利,办出特色、保质保量、扩大影响,特制定《东城区2014年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动员本系统、本辖区单位和职工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附件1 东城区2014年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附件2 关于举办2014年东城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补充方案
东城区总工会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0日
附件1
东城区2014年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东城区总工会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竞赛级别
取证和非取证工种在各系统和街道设立初赛(企业和院校级竞赛),符合条件的工种可组织区级复赛(区县和系统级竞赛)。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东城区2014年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协调、管理及专项经费使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组委会机构人员组成:
组 长:张晓林 (区总工会主席)
王 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张 军(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 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 军(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樊卫东(区总工会劳动生产和劳模工作部部长)
孙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科长)
李宗显(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主任)
杨 晶(区总工会劳动生产和劳模工作部)
汤 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
科)
黄 琳(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李会英(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宁 萌(区总工会劳动生产和劳模工作部)
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地址: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院1号楼205房间。
联系电话:84038980、67145360(传)
各系统和街道设立初赛组委会,负责本系统和辖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
四、竞赛形式
此次竞赛分为取证工种竞赛和非取证工种竞赛两种形式。各基层单位根据辖区实际和单位岗位设置特点确定竞赛形式和工种。取证竞赛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组织竞赛。非取证竞赛按照区竞赛组委会和各单位竞赛初赛组委会制定竞赛方案组赛。取证竞赛若满足复赛条件(参赛人员达到100人,且初赛场达3场)即可组织区级复赛。非取证竞赛若满足复赛条件(参赛人员达到100人)即可组织区级复赛。
五、参赛人员及报名要求
(一)参赛人员:东城区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或比赛项目的在职职工,不受户籍、年龄和学历的限制。
(二)报名方式:初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本赛区的报名工作。复赛工种或项目通过初赛组委会或单位工会统一到区竞赛组委会报名。
(三)报名时间:取证竞赛主办单位应于举办赛事前30日向区、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上报相关材料, 7月1日以前完成初赛报名任务,9月1日前完成复赛报名。
六、竞赛组织方式
(一)时间安排:
本届比赛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5月-6月):区竞赛组委会印发、刊登比赛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基层单位上报方案、组织报名、组织命题、开展赛前培训等。
2、组织实施阶段(7月-9月): 7月-8月进行初赛。8月—9月进行区级复赛。
(二)取证竞赛初赛场报名人数不得低于30人,非取证竞赛初赛场报名人数不得低于20人。
(三)竞赛考核内容分为理论及实操两部分,理论试题及实操试题各100分,总成绩理论所占比重为30%,实操所占比重为70%。
七、工作要求及监督管理措施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赛事,积极动员,协调沟通,组织好本级赛事。统筹安排本系统本辖区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给予人力物力和资金支持,力争竞赛取得良好成效。
2、宣传到位。各级组委会要利用各种媒体,多种形式宣传职业技能竞赛的意义,对本系统、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参赛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区竞赛组委会及时宣传和报道各级竞赛活动的成果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工会网站”、《新东城工会报》刊登有关比赛信息。赛后各初赛组委会要将比赛信息、图片等材料报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其他要求。各竞赛组委会请于6月15日前将竞赛工种报区总工会劳动生产和劳模工作部备案。
(二)监督管理措施
区竞赛组委会负责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加强指导,监督其制定本赛区的安全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负责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各参赛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赛前、赛中要有专人对赛场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确保比赛安全。各竞赛组委会要成立赛事仲裁委员会,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八、竞赛试题
此次取证竞赛初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的规则进行比赛,复赛标准以高级工的国家职业标准进行。
理论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题库提供,题库没有的由竞赛组委会安排相应工种裁判组命题。操作技能试题由竞赛组委会安排相应工种裁判组命题。
非取证竞赛工种注重实操技能的比赛,可根据工种项目特点采取不同形式的比赛。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安排相应工种裁判组命题。
九、经费来源
区总工会将为初赛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为区级复赛提供资金保障。
十、证书颁发
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职工办理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
十一、其他
关于竞赛未尽事宜祥见附件1《关于举办2014年东城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补充方案》。
附件2
关于举办2014年东城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补充方案
为了保证2014年东城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序开展和竞赛质量,区总工会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的有关规定针对竞赛组织做出几点说明。
一、竞赛工种:
根据各基层单位初赛方案申报情况,此次职业技能竞赛拟开展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中式面点师、家庭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摄影师、计算机操作员、美发师、商品营业员汽车修理工10个取证工种竞赛。
二、竞赛试题:
竞赛理论知识试题,采取题库抽取及自主出题两种准备方式。竞赛职业(工种)属于北京市题库职业(工种)的,从北京市题库抽取;竞赛职业(工种)不属于北京市题库职业(工种)的,由主办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自主出题,书面申报材料经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查登记后,通过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操作平台,提交竞赛理论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各两套,由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查认定。
竞赛技能操作试题,采取主办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自主出题,书面申报材料经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查登记后,通过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操作平台,提交竞赛技能操作试题及评分标准各两套,由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查认定。
三、竞赛时间:
为了保证复赛的进行,各初赛单位于7月31日前必须完成初赛备案,8月31日前必须完成初赛。区级复赛于10月31日前完成。
四、取证规定:
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按总成绩排名,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市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资格条件审核认定后,向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不足1个人员计量单位时,按四舍五入核算,且表彰奖励不得顺延颁发。
获得东城区复赛(区县系统级)各职业(工种)前五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获得东城区初赛(企业院校级)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竞赛存档:
理论知识试卷、答题纸、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答案自阅卷结束90日内,由市鉴定管理中心封存保管,以备竞赛监督查验。
六、奖励规定。
根据《东城区高技能人才推优工程实施方案》规定,除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外,对在区级竞赛复赛中取得第一名的选手,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奖金,对取得第二至第五名的选手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东城区总工会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