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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首发集团厨艺技能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5-03-25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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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发集团人力资源规划目标,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适应集团打造“百年首发”的需要,同时展现首发集团后勤工作人员高水平的职业技能和精神风貌。首发集团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相关文件规定,将在首发集团系统内部举办“2015年首发集团厨艺技能大赛”,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搭建技能人才展示技能水平和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激励技能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以竞赛促管理、促服务、促安全、促效益、促发展,为加快“百年首发”战略实施,实现首发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竞赛名称

本次竞赛名称:2015年首发集团厨艺技能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一)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工作要求,本次大赛由首发集团主办,由首发集团所属安畅分公司承办。

(二)成立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竞赛顺利开展。

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竞赛试题;负责赛务培训;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负责竞赛奖品的设计、购置和发放工作;负责竞赛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竞赛总结和表彰工作;确定信息员。

竞赛组委会下设评判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判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订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负责记录、核实、汇总、发布竞赛结果,并参与竞赛成绩的复核。

竞赛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负责依据竞赛规则对竞赛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比赛过程中对执行规则有争议的裁决和申诉,负责处理竞赛争议仲裁并做出最终裁决。

竞赛组织机构成员名单根据各级竞赛组织实际另行公布。

四、组织原则

(一)本次竞赛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技鉴发[2013]189号)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1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竞赛活动以初赛、复赛两个竞赛阶段依次进行。按照“各负其责、分级表彰”的原则,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首发集团负责具体竞赛工作开展。

初赛:以首发集团所属分子公司为竞赛单位。结合各分子公司人员实际情况,设立4个初赛赛区,分别由安畅分公司、京开分公司、京沈分公司、八达岭分公司牵头成立初赛组委会,并结合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初赛组织工作。

复赛:由首发集团组成复赛组委会,负责复赛组织工作。

五、竞赛组织

(一)竞赛职业

本次竞赛设: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2个职业(工种)。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同职业(工种)、相同级别的同场竞赛人员不得少于30人,因此复赛每个工种的初赛报名人数总体不得少于100人。

(二)竞赛标准和试题

1、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初赛、复赛分别按国家职业标准的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职业等级实施。

2、理论知识竞赛试题:本次竞赛职业(工种)属于北京市题库职业(工种),从北京市题库中抽取竞赛试题。

3、技能操作竞赛试题:由各级竞赛组委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南》规定的出题标准和要求自行制定两套实操试题、两套实操试题评分标准、考生准备、考场准备、国家职业标准实操比重表,于竞赛计划申报时网上提交RAR压缩格式,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备案。

(三)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竞赛排名按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不设并列名次。

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缺赛人数超过30%的,该场竞赛成绩无效。为了保证竞赛工作公平、公正,比赛进行中遵循同工种同项目同时间段同赛点的原则。即理论考试不分场次进行,时间掌控在90分钟—120分钟以内完成;实操考试时间按竞赛活动要求完成。

(四)参赛人员与报名程序

本次竞赛面向首发集团内部所有从事厨师岗位工作的在职员工(不包含在实习期人员),员工自愿报名,不设报名门槛。

初赛:以各赛区组织的初赛为主报名。

复赛:初赛中获得总成绩前30%的人员晋升为复赛选手。晋级名额不转让、承袭。

(五)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1、国家职业标准中设定的对应职业最高等级低于本次竞赛奖励等级的,按照该职业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最高职业资格等级颁发证书。

2、初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3、复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至第五名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六)表彰奖励

1、根据竞赛活动情况和首发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对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2、各参赛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鼓励技能人员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学技能、比创新、做贡献”。

(七)时间安排

参赛报名:2015年3月27日—4月3日;

培训时间:2015年4月7—15日;

初赛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

复赛时间: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

联 系 人:谢宇

联系电话:67617799-1821

(八)经费开支

1、本次竞赛所有经费开支,应本着低成本、多节约、高效率的原则筹划安排。

2、竞赛费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参赛单位协调解决。复赛经费由首发集团负责。

六、竞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参赛单位要把本次竞赛活动作为推动首发集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确保竞赛活动按时完成。要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开展竞赛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竞赛安全保证及应急预案,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安全进行。

(二)注重质量,争创佳绩。各参赛单位在竞赛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生产、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赛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展示等活动,促进技能人员学习技能、钻研业务、争创佳绩。复赛组委会将加强对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营造氛围,总结经验。各参赛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竞赛活动中脱颖而出的高技能人才和先进事迹,营造重视技能、尊重人才、激励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竞赛活动阶段交流与总结,积累活动经验,有利推进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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