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职业技能鉴定_技能竞赛_竞赛信息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职业技能鉴定 > 技能竞赛 > 竞赛信息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北京市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15-07-07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总工发〔201518号)文件,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工作。现将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落实竞赛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竞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1.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实施方案

2.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技术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618

 

附件1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

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结合北京市总工会1+15文件特别是《关于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首都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和技能展示平台,加快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组织机构

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由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主办,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负责承办。

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组委会(以下简称选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评判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规则制定、命题、制定评判标准、裁判等赛务工作, 监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监督、审查、仲裁等工作。评判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

工种决赛承办地在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下,成立工种决赛领导机构,负责赛区竞赛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三、比赛项目

选拔赛设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动画绘制员5个比赛工种。

四、参赛人员

各类企事业单位一线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

为提高非公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推动职工培训和技能比赛活动开展,鼓励广大非公企业职工积极参加。

五、比赛组织方式、形式

(一)比赛的组织方式

根据比赛报名情况,比赛规模符合《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赛项,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比赛规模没有达到《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赛项,结合报名情况,由专家组另行确定选拔参加全国竞赛选手的比赛形式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审批。

初赛:由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组织,凡同一工种参赛选手超过30人的单位可成立初赛组委会,在选拔赛组委会的指导下进行初赛;不足30人的单位由选拔赛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个人报名的选手可直接在网上报名,也可到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由选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进行初赛。

复赛:由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等单位组织,每个复赛组委会的同一工种参赛选手不少于30人。

决赛: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与该工种的决赛承办单位联合统一组织。

(二)比赛的形式

对于符合分阶段组织比赛要求的赛项,每个阶段的比赛分为理论和实操两个部分。

初赛:理论试题(占总成绩的30%)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题库抽取,实际操作试题(占总成绩的70%)由初赛组委会组织命题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备案。

复赛:理论试题(占总成绩的30%)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题库抽取,实际操作试题(占总成绩的70%)由复赛组委会组织命题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备案。

决赛:理论试题(占总成绩的30%)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题库抽取,实际操作试题(占总成绩的70%)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命题,于决赛前20天公布比赛样题,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备案。

(三)所有报名参赛者一律参加初赛,初赛按参赛人员成绩排序的前30%进入复赛,复赛按参赛人员成绩排序的前30%进入决赛。

(四)本次选拔赛同时作为2015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比赛项目。

(五)往届大赛取得前十名成绩并符合参加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条件的选手,可报名参加选拔赛,报名后直接参加决赛,所取得的成绩只作为入选北京集训队的依据,不参加本赛事活动的表彰。

六、比赛标准和试题

初赛、复赛、决赛的比赛标准分别按国家职业标准中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三个职业等级实施,并依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及《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142号)文件及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要求,准备试题。

由各级竞赛组委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审批后进行比赛。

七、表彰与奖励

(一)对于符合《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决赛第一名至第五名选手,核发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第六名至第十名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冠军选手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授予“北京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

对达不到《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竞赛规模的竞赛项目或组别,本次选拔赛按赛项、组别遴选参加全国赛事选手,参赛选手按照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励政策实施,不参加本次全市表彰与奖励。

对于符合《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且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复赛前五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符合《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且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初赛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获得国家一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需为北京市总工会会员,且持有北京市总工会与北京银行联合发行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将纳入北京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并给予高级技师2000元助推资金、技师1000元助推资金

(三)各赛项决赛前三名的职工选手,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颁发“北京市职工高级职业技术能手”证书,各企业结合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和相关福利待遇。

(四)各赛项决赛前十名职工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技能人才库,免费参加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举办的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活动。

(五)各级比赛组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免费培训奖励等激励措施。

(六)对各赛项工种决赛前六名的选手,可优先获得进入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北京集训队的资格。

八、比赛实施进度

宣传筹备和社会动员:20151-5月30

赛前培训:各阶段比赛之前。

参赛报名:20156月。

初赛时间:20157月。

复赛时间:20157月。

决赛时间:20157月末至8月初。

北京队集训:20158月至9月。

参加全国比赛:20159月至10月。

总结表彰会:2016年上半年。

九、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dasai.bjjsyc.org.cn

1.参赛人员由本人自行网上报名或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成立联合初赛组委会。

(二)现场报名

个人参赛人员可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公布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联系人:王晓强甘露洋梁剑松

联系电话:8357003983570037  83570031

传真:83570320

十、培训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级组委会要在大赛初赛、复赛、决赛等不同比赛阶段,有针对性的做好赛前、赛中、赛后培训的组织工作。

(二)培训工作方式

1.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对参赛选手进行系统的赛前培训。

2.培训时间要求:初赛不低于8小时,复赛不低于8小时,决赛不低于12小时。

3.针对企业的需求,大赛组委会可派专家走进企业进行专项技能培训。

4.根据初、复、决赛的比赛情况,对参赛选手进行技术点评,对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分析,提高选手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5.决赛后,根据选手在比赛中的实际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并通过讲座、实操教学和外出学习考察的形式弥补选手理论知识或实操能力方面的不足,开阔选手的眼界,提高选手的技能水平。

十一、宣传工作

(一)各级竞赛组委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大赛工作精神,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密切与大赛组委会配合,注重报道多元化,充分利用媒体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具体、生动、形象地报道各项赛事,扩大大赛影响力,打造大赛品牌。

(二)各级竞赛组委会应加强大赛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信息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信息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确保比赛信息和宣传信息及时上报。

(三)大赛组委会将对各级组委会来稿及用稿情况进行统计,对大赛过程中的优秀宣传单位和优秀稿件进行及时宣传,并作为赛后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

附件2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北京市选拔赛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

韩世春  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 主 任:

伍建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李淑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京辉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委员

    员:

刘麦菲  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

  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处长

李世广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常德志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处长

孙立冬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秘书长

王小兵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主任

金福吉  北京机床研究所副总工艺师

秘 书 处:

秘 书 长:

岳喜桥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副秘书长

龙华东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副处长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 处长

齐元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副调

              研员

张玉梅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 公 室:

    任:

  刚(兼)

副 主 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技能鉴定工作主管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竞赛科科长

梁剑松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协会工作部部长

甘露洋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协会工作部副部长

监审委员会:

        任:王小兵(兼)

副 主 任:郭  欣(兼)

刘麦菲(兼)

    员:  金福吉(兼)

  飞(兼)

                        毅(兼)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