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各委、局、公司及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市总工会和市发改委《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技术领军人物,搭建我区职工学习技术和交流技能的平台,提高我区职工的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选拔出一批技艺精湛、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的优秀人才,为我区“一区一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竞赛名称
竞赛的名称:房山区2015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主名称下设立独立名称。
三、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大赛组委会(附件1),组织领导本次大赛活动,大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权益部。
四、组织实施
房山区2015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根据我区实际,重点组织三个工种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装 配 钳 工:燕化正邦设备检修有限公司承办
汽车驾驶员:北京凯捷风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公共区域保洁员: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承办
竞赛活动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14〕2号)”等相关竞赛文件执行。
1、初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初赛组委会由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各工种承办单位成立初赛组委会,结合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主办初赛。各初赛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4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2)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指定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和区内各单位未组织竞赛或未设立本人所需工种参赛人员的竞赛活动。
2、复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复赛由承接各工种的承办单位为竞赛单位,分工种组成复赛组委会举办复赛。
(2)复赛组委会需要承担本竞赛工种初赛赛务指导和竞赛指导工作。
(3)复赛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五、参赛和报名
参赛对象为我区范围内的所有从事相关专业工种的从业人员,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不受户籍和学历的限制。
(一)参赛人员由单位统一报名,于9月20日前上报区总工会权益部。
(二)报名起止日期:2015年8月25日—9月20日。
联 系 人:刘永久
联系电话:81389319 13811014629
六、时间安排
初赛时间: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复赛时间: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七、激励机制
(一)对于复赛第一至三名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第四至十名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于取证工种,在各级别赛事中取得相应名次且理论考试、实际操作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于区级复赛各工种大赛第一名的选手,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优先推荐首都奖章和参加房山区首席技师的评选。
(四)对本次大赛中,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及以上资格证书的选手,根据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给予一定的资助。
(五)区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的大赛规模和组织实施的结果等情况,对竞赛活动中,宣传通讯报道及时、组织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人员奖。
八、竞赛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标准,严明纪律,确保大赛赛出水平。
(二)要周密部署、确保安全,保证大赛各项组织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赛场管理。各单位在举办大赛时,要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大赛有序、安全进行。
(三)加强培训, 对报名参赛的选手,按照比赛的要求做好赛前、赛中、赛后的培训工作。
(四)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鼓励和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技能大赛,及时报送比赛信息并深入挖掘比赛选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广大职工中形成学技术、比技能、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五)各单位在大赛结束后,应向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区总工会权益部)提供大赛总结及大赛过程中的影像资料,为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提供依据,技能大赛必须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附件:
1. 房山区2015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 房山区2015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工种)目录
房 山 区 总 工 会 中共房山区委组织部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房山区妇女联合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