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按照《首旅集团“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和《首旅职工队伍建设发展纲要》的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为加快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给所属企业职工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和技能展示平台,为集团专业技能人才库建设(技能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打通双通道机制奠定基础。
同时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安排,为参加2016年北京市职工技能大赛进行人员选拔。
二、组织机构
首旅集团职工技能大赛(以下简称技能大赛)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给予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由首旅集团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中心具体承办。
成立首旅集团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集团有关部室领导担任副组长,对应板块企业主管领导任组员。
领导小组组长:魏红涛
领导小组副组长:北京市人保局相关处室及职业鉴定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外部),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中心、预算与财务中心、宣传与教育中心、品牌部等有关部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首旅酒店、首旅置业、全聚德、东来顺、首商集团主管领导。
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设立集团公司、集团企业和参赛企业三级大赛办公室,集团公司大赛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设在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中心。
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规则制定、命题、制定评判标准、裁判等赛务工作,内部委员由集团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有关规定进行筛选确定;外部专家由市人保局推荐。
大赛监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监督、审查、仲裁等工作,监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内控与审计中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员组成,并邀请市人保局有关人员监督。
三、比赛项目
按照第四届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安排,其中餐饮服务、客房服务、中式烹调师、调酒师4个工种为此次市级大赛工种范围,为更好地与北京市四届职业技能大赛进行衔接,分别把市级比赛要素融入首旅集团技能大赛工作安排去,从而满足集团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和规范职业鉴定成果并举的需求。按照大赛赛程安排,设立首旅集团分赛区,自行进行4个工种初赛、复赛。
中式面点、西式烹调、西式面点、收银员、工程类技工、饲养员等6个工种作为首旅集团独立举办市属系统级职业技能大赛工种范围。
上述10个工种在集团比赛中,分别设立团体项目与个人单项,团体项目将多工种的比赛展示环节进行有机串联以“中国服务”为主题,突出展示企业服务特点,以企业为单位组队参加,设团体奖,各工种单独考核记个人成绩。
个人单项以技能鉴定标准为考核基础,以个人技能业务水平的提高为目的,通过比赛模式,按照职业大赛的有关规定,对达到对应职业技术等级参赛人员同时给予技能认证。
四、参赛范围
参赛企业范围:符合比赛项目设置要求的首旅集团在京所属各级企业。
参赛人员范围:参赛企业在对应岗位2015年2月28日前在岗人员均为参赛选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以个人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
已担任比赛裁判的相关人员不参加比赛单元各项比赛。
五、比赛组织方式、形式
(一)比赛的组织方式
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餐饮服务、客房服务、中式烹调师、调酒师4个工种,按照京人社职鉴发[2016]11号《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组织安排,设立首旅集团分赛区,组织进行初赛、复赛。
中式面点、西式烹调、西式面点、收银员、工程类技工、饲养员等6类工种作为首旅集团独立举办市属系统级职业技能大赛工种范围。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按照参赛选手规模,集团大赛办确定对应初赛组委会,对应企业结合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工作。
复赛:初赛中各比赛项目总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可获得参加复赛资格。同时复赛设立团体项目,以参赛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由集团按板块规模及工种比赛特点确定对应复赛组委会,组织开展工作。
决赛:决赛以团体项目展示为主,由首旅集团大赛办成立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应工种项目的决赛工作。
(二)比赛的形式
对于符合分阶段组织比赛要求的赛项,每个阶段的比赛分为理论和实操两个部分,根据工种不同,涉外服务类工种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理论部分:依照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试题编制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题库为主体组织命题,分别按国家职业标准中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三个职业等级实施,参赛人员全员参加。
实操部分:由大赛组委会结合首旅集团特色组织命题,初赛以技能鉴定标准化要求为主体,复赛、决赛以团体赛项目为主题。
六、表彰与奖励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有国家职业标准竞赛项目获得优异名次的选手,且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成绩均合格者,核发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复赛各竞赛项目前五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初赛各竞赛项目前三名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最高等级有冲突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等级执行;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最低等级有冲突的,不予核发低于国家职业标准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工作要求,可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大赛最后成绩进行选拔,中式烹饪、餐饮服务、客房服务、调酒师等4个工种符合决赛要求选手参加2016年北京市第四届职工技能大赛决赛,按照京人社职鉴发[2016]11号《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规定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比赛实施进度
4月30日前进行动员准备
5月31日前正式启动
6月30日前进行初赛选拔。
7月31日前,进行复赛。
8月1日-8月15日进行决赛辅导培训工作。
8月31日前,进行决赛。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中心
(首旅集团技能大赛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