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畅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推进首都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潮,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将组织开展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落实竞赛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竞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
1.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2.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名单
3.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目录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7年6月7日
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2017年6月 日印发
(共印300份)
附件1:
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
工作方案
一、 竞赛名称
竞赛主名称: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可在主名称下设立二级独立名称。
二、 组织机构
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成名单见附件2)是本次竞赛的组织机构,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竞赛仲裁委员会和竞赛宣传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沟通、仲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三、 竞赛组织
(一)组织原则
竞赛活动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14〕2号)(以下简称“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管理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09〕13号)和《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京技协〔2016〕10号)等相关竞赛文件执行。
(二)组织实施
竞赛级别为市级二类竞赛。竞赛实行决赛组委会负责制,自筹办赛经费,并由承接各职业(工种)的承办单位成立相应决赛组委会,以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竞赛级别依次进行,并在组委会统一协调和指导下,组建竞赛专家组、制定竞赛技术纲要和竞赛试题;负责承办职业(工种)的初赛、复赛和决赛的竞赛工作。组委会负责全市相应职业(工种)赛务、裁判员和高级裁判员培训,赛务指导和竞赛指导工作。
1.初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初赛由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和各职业(工种)承办单位指定部门,组成初赛组委会,负责初赛任务。
(2)初赛组委会负责本系统参赛人员的初赛工作,行业系统以外各类人员,由决赛组委会统一协调组织初赛工作。各初赛组委会在决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可结合自身办赛情况开展赛前培训活动,为每位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
2.复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复赛由市属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含中央在京企业集团)和各职业(工种)承办单位指定部门,组成复赛组委会,负责复赛的比赛任务,各复赛组委会可结合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活动,可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2)复赛组委会负责本系统参赛人员的复赛工作,行业系统以外各类人员,由决赛组委会统一协调组织复赛工作。
3.决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由各职业(工种)的承办单位组成决赛组委会,负责决赛的比赛任务。各决赛组委会应为每位参加决赛的选手提供不低于12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2) 决赛组委会负责系统内和系统外参赛人员的决赛工作。
(3)各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本系统内未参加竞赛的人员开展竞赛培训,进一步促进行业职工技能水平整体提升。
4. 未达到竞赛举办人数的职业(工种),将不举办相应级别的竞赛活动。
5. 各级组委会需加强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及时向组委会上报竞赛活动的相关信息。
6. 各级组委会应积极将竞赛活动搭载京卡·互助服务卡服务项目开展相应的竞赛活动。
四、 竞赛职业(工种)
(一)竞赛职业(工种)应密切结合围绕首都“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以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等首都战略新兴产业为主体,侧重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服务民生的新型职业作为竞赛项目。充分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广泛调动职工参赛的积极性,开展好全市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
(二)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工种)在竞赛各阶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方案须提前报竞赛组委会审核。
(三)各初赛组委会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以上竞赛职业中选择主体生产经营职业(工种)进行竞赛活动。
(四)各初赛、复赛和决赛组委会根据相应职业(工种)竞赛参赛人员规模要求,积极协调、整合,确定竞赛活动。
五、 竞赛标准和试题
(一)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职业,初赛、复赛、决赛分别按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三个职业等级实施。并依照细则及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要求,准备试题。
(二)暂无国家职业标准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职业(工种),由各级组委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并报竞赛组委会审核后进行比赛。
六、 竞赛方式
(一)常规竞赛方式
各级竞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以下简称两项比赛),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按总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二)创新竞赛方式
鼓励在竞赛各阶段技能操作部分开展创新竞赛方式,通过授权参赛人员以自主实现竞赛结果为目标,围绕技术、工艺突破、操作方法和方式的改进进行创新。
七、 参赛说明
(一)参赛人员
各企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教师、学生,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均可报名参加职业(工种)比赛。
(二)报名办法
竞赛报名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网站
http://dasai.bjjsyc.org.cn/
联 系 人:贾 凡
联系电话:83570037
传 真:83570320
(三)参赛程序
初赛:所有参赛人员都要在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网站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报名分为个人报名和单位报名。具备组织初赛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立初赛组委会。
复赛:按初、复赛隶属关系,原则上初赛中获得总成绩前30%的人员晋升为复赛选手,复赛选手名单自动进入相应复赛组委会。具备组织复赛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立复赛组委会。
决赛:原则上复赛中获得总成绩前30%的人员晋升为决赛选手,决赛选手名单自动进入相应决赛组委会。
八、 证书的颁发
参加取证竞赛项目获奖选手,且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成绩均合格者,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文件规定,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凡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资格等级与以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等级有冲突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一)取证职业(工种)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名至第十名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取证职业(工种)复赛前五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取证职业(工种)初赛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已具有同职业(工种)相同级别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再重复发放。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工作要求,可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将进行相应调整。
九、 竞赛表彰
(一)各职业(工种)决赛第一名个人选手(不含团队竞赛),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
(二)各取证职业(工种)获得国家一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且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将纳入北京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并给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000元、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000元助推资金。各不取证职业(工种)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且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将获得北京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资助,第一名个人选手2000元,第二名至第十名个人选手1000元。
(三)各职业(工种)决赛前三名个人选手及团队竞赛决赛第一团队全队选手,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颁发“北京市职工高级职业技术能手”证书,各单位可结合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和相关福利待遇。
(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及团队竞赛决赛前三队全队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技能人才库,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免费参加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举办的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活动。
(五)各级竞赛组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免费培训奖励等激励措施。
十、进度安排
各级组委会参照如下安排推进竞赛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组委会备案。
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2017年2月-6月 | 接受申请,初步确定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 | 市职工技协 |
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确定竞赛职业(工种)名称和取证等级。 | 市职工技协 | |
2017年6月-7月14日 | 竞赛启动,召开承办单位工作会,与承办单位签承办协议、项目任务书。 | 市职工技协 |
竞赛宣传动员,初赛筹备阶段。 | 市职工技协和各级组委会 | |
各决赛组委会针对所承办职业(工种)进行初、复赛组委会的组织落实。 | 市职工技协和各决赛组委会 | |
参赛选手和组织单位网上报名。 | 各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 | |
2017年7月14日 -8月31日 | 按照组委会要求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各级竞赛组委会完成备案工作,同时做好初赛阶段的筹备工作。 | 市职工技协和各级组委会 |
初赛阶段。包括:1.各初赛组委会进行竞赛筹备组织、备案工作、竞赛实施、赛后总结和资料上报等;2.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初赛组委会进行监督、协调与管理。 | 市职工技协、各初赛组委会和复赛组委会 | |
2017年9月30日之前 | 复赛阶段。包括:1.各复赛组委会进行竞赛筹备组织、备案工作、竞赛实施、赛后总结、资料上报等;2.对复赛组委会及无上级主管的初赛组委会的协调与管理;3.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复赛组委会进行监督、协调与管理。 | 市职工技协、各复赛组委会和决赛组委会 |
2017年10月31日之前 | 决赛阶段。包括:1.竞赛筹备组织、备案工作、竞赛实施、赛后总结、资料上报等;2.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决赛组委会进行监督、协调与管理。 | 市职工技协和决赛组委会 |
2017年11月30日之前 | 各级组委会数据汇总上报完成、上报总结及资料。 | 各级组委会 |
2017年12月31日之前 | 各级组委会完成取证工作。 | 各级组委会 |
十一、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升办赛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项赛务活动,将此次活动作为加强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培育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重要载体,提高技能竞赛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广泛宣传,扩大参赛规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向职工广泛宣传参与技能竞赛的意义和有关政策,进一步增强比赛活动在广大职工心中的吸引力,鼓励和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赛。各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比赛的开展,为职工参赛提供便利条件,形成全市、全行业职工广泛参与的技能竞赛比赛规模。
(三)精心组织,确保比赛安全。各参与单位要加强与竞赛组委会的沟通协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吸引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优秀职工参与技能竞赛,认真做好本次竞赛的报名参赛工作。各单位在比赛中应严格遵照赛事管理,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制定报名参赛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认真总结经验,确保竞赛有序、安全进行。
附件2:
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 任 委 员:
王永浩 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 主 任 委 员:
舒 岩 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
蔡 仑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主任
高金城 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主任
委 员:
岳喜桥 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张玉梅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副主任
贾太保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巡视员
刘 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 萍 北京市水务局巡视员、工会主席
唐学军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
唐 玮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宣教动员处处长
王 玮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温宗勇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许玉德 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副主席
张雪梅 北京市服务工会副主席
李 刚 北京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席家宁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宝民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润芳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史宝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工会副主席
赵锦伦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马占清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徐 达 北京燃气协会理事长
张胜生 北京中安国发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
办公室主任:
刘 楠 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梁剑松 甘露洋
附件3:
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
职业(工种)目录
序号 | 竞赛职业(工种) | 承 办 单 位 | 取证 情况 | 备注 |
1 | 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工) | 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取证 | 公共大客车 |
2 | 汽车运输调度员 | 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取证 | 公共大客车 |
3 | 机动车检验工(汽车检测工)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 取证 | 小客车 |
4 | 水文勘测工 | 北京市水务局工会 北京市水文总站工会 | 不取证 | |
5 | 家具设计师 | 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 | 取证 | |
6 | 食品检验工(乳品检验工) | 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 | 取证 | |
7 | 制造业班组长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取证 | |
8 | 加油站卸油作业人员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取证 | |
9 | 燃气管道调压工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取证 | |
10 |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取证 | |
11 | 城轨列车信号工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取证 | |
12 | 书记员业务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不取证 | |
13 | 司法警察业务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不取证 | |
14 | 税务信息技术师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不取证 | |
15 | 地图制图 |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 不取证 | |
16 | 工程测量 |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 不取证 | |
17 | 地图创意设计 |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 不取证 | |
18 | 农网配电营业工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工会 | 不取证 | |
19 | 康复治疗师(神经PT方向)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 不取证 | |
20 | AFC维修工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不取证 | |
21 | 叉车工 | 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 | 不取证 | |
22 | 电工操作技能 | 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 | 不取证 | |
23 | 乳品加工 | 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 | 不取证 | |
24 | 高空外墙清洁作业 | 北京市服务工会 | 不取证 | |
25 | 快递员 | 北京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 | 不取证 | |
26 | 瓶装气客服员 | 北京燃气协会 | 不取证 | |
27 | 信息安全 | 北京中安国发信息技术研究院 | 不取证 | 团队 竞赛 |
28 |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不取证 | 团队 竞赛 |
29 | 应急抢险救援 |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 不取证 | 团队 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