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扎实推进通武廊战略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加强通武廊(通州区、武清区、廊坊市)三地职业技能人才交流合作,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营造赶、学、比、帮、超的技能人才发展氛围,实现三地高技能人才互联互通、互比互学、互帮互享,定于7月开始举办首届通武廊职业技能大赛通州区选拔赛,9月中下旬进行决赛。本次职业技能大赛设竞赛职业(工种)3个:数控车工、维修电工、养老护理员。现就通州区选拔赛(初赛、复赛)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选拔赛由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组成名单见附件)。竞赛组委会是本次竞赛活动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本次竞赛的总体策划、协调、宣传、推进工作。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办公室为本次竞赛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竞赛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竞赛标准制定、评判仲裁等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通州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负责本次竞赛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组织实施
竞赛各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北京市技能竞赛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各竞赛项目以初赛、复赛两个竞赛级别依次组织,层层选拔,层层推进,分级奖励。每个竞赛级别竞赛举办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一)竞赛报名
各企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教师、学生、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残疾人,具有竞赛项目技能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参加维修电工竞赛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可按照参赛项目自行进行网上报名,其余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10-60560373,010-60562378。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14日。
竞赛职业(工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的可以设立复赛。
(二)初赛
进行统一报名的单位,参赛人数在30人以上,可结合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向竞赛办公室申请并经许可,开展以本单位人员为主的初赛活动。组织初赛的单位应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细则及安全预案并报竞赛办公室备案。
报名不足30人的单位、自行报名的职工及其他各类社会人员由竞赛办公室统筹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三)复赛
初赛中各竞赛项目总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可获得参加复赛的资格。
复赛以竞赛组委会指定的机构为竞赛单位,成立项目复赛组委会,组织开展复赛工作。
(四)竞赛标准和试题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可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初赛、复赛分别按照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三级的标准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的有关要求准备试题并实施竞赛。
三、选拔赛竞赛方式和成绩评定
各级竞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比赛,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竞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照技能操作成绩优异者排名优先原则执行。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四、选拔赛竞赛奖励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赛选手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成绩均合格者,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初赛各竞赛项目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复赛各竞赛项目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最高等级有冲突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等级执行;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最低等级有冲突的,不予核发低于国家职业标准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同职业(工种)相同级别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再重复发放。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工作要求,可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获奖证书
初赛各竞赛项目前十名的获奖选手,颁发初赛获奖证书。
复赛各竞赛项目前五名的获奖选手,颁发复赛获奖证书。
(三)决赛资格
复赛各竞赛项目前五名的获奖选手,获得通武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资格(不含在校学生)。
五、通武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
决赛由天津市武清区承办。决赛包括理论笔试竞赛、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按总成绩排名决定大赛最终名次。
决赛各竞赛项目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并对各项决赛优胜者进行集中表扬。一等奖为第1名,二等奖为第2至第3名,三等奖为第4至第6名,优秀奖为第7-15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
六、工作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筹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一)筹备阶段
2017年5月20日--7月14日
成立竞赛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申请经费预算,准备宣传材料,开展动员、组织报名,赛务、裁判员培训注册等,做好竞赛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组织开展初赛:2017年7月17日-8月4日
组织开展复赛:2017年8月7日-8月31日
组织参加决赛:2017年9月中下旬
(三)总结阶段:2017年10月
对获奖选手、组织单位进行奖励,竞赛组委会对本次竞赛活动进行数据统计和情况总结,做好后续宣传报道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本次竞赛活动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竞赛活动作为落实通武廊战略合作发展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激励到位和领导到位。
(二)广泛动员,营造良好竞赛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通过组织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技术技能,努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参赛选手中有创业愿望的,要积极进行创业知识咨询与引导;有就业愿望的,要积极组织就业单位进行岗位对接。并要结合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展示,把学技能、促就业结合到活动中来,达到以赛促学、学用结合的作用。
(三)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组织初赛单位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竞赛实施方案,并于竞赛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审定后实施。竞赛组织领导部门要指定具体负责人和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好各级竞赛活动,健全和完善竞赛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同时,要完善竞赛场地的设施、设备,做好赛事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消除赛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3日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
附件:
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杨连元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李 军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
王晓欢 通州区职业能力建设科 科长
李会民 通州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主任科员
潘晓辉 通州区职业技能指导中心 主任
高家骥 通州区职业技能指导中心 副主任
秦赛赛 通州区职业技能指导中心 副主任科员
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李 军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
副主任:李会民 通州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主任科员
协调组:王晓欢 刘 俭
组织组:郭轶松 王 婧
宣传组:高家骥 李 宁 刘 宇
安全组:秦赛赛 陈 勇 刘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