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职业技能鉴定_技能竞赛_竞赛信息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职业技能鉴定 > 技能竞赛 > 竞赛信息

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服务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来源:自发
字体大小:
分享

各区商务委、人力社保局、工会、妇联,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业服务业企业:

现将《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14

 

 

 

 

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提高北京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员工技能水平,着力提升首都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按照国家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和《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决定于20183月至12月,组织开展“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技能提升首都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协会组织、加强培训、整体提升”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内涵发展,坚持竞赛引领,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珍贵,创造伟大、技能强国”的新时代风尚,积极为商业服务业广大员工搭建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的重要平台,切实为企业创建培养各种技能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努力为全市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更大贡献。

二、竞赛项目、规则与内容

(一)竞赛项目

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共设置竞赛项目22 项。其中,取证竞赛项目11 项,非取证竞赛项目11 项。

1.取证竞赛项目。中式烹调师、育婴员、中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发师、美容师、眼镜验光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智能楼宇管理员、拍卖师、中药炮制工。

2.非取证竞赛项目。家政服务员、服装服饰搭配、人像摄影师、修脚服务、药师、服装熨烫、跨境电子商务、外贸业务员、糕点制作、汽车锁暗配钥匙、金牌店长。

(二)竞赛规则与内容

1.各竞赛项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围绕真实岗位技能需要设计比赛内容,重点考查选手的创新创意理念、实际操作能力、规范化服务水平,全面检验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

2.各竞赛项目需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各级竞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照技能操作成绩排名优异者优先原则执行。

3.鼓励企业管理层、部室等非一线岗位服务人员参与项目竞赛活动,其成绩只作参考,不列入成绩排名。

三、组织机构与实施

届时,成立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竞赛项目征集、申报和遴选,制定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竞赛项目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大赛活动经费评审、项目招投标,大赛宣传、信息征集发布,以及日常管理、推进工作。

各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竞赛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竞赛细则,组建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负责编写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评判标准、各类试题等,并报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活动安排与步骤

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分为启动、初赛、复赛、决赛、总结汇报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阶段(20183月下旬—5月上旬)

1.制定下发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2.组织召开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动员部署会,对大赛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体部署。

3.各承办单位根据动员部署会要求,分别召开竞赛项目启动会,在行业内广泛动员企业参与赛事,大赛活动全面启动。

(二)初赛阶段(20185月中旬—7月上旬)

1.各承办单位要将赛前培训作为大赛活动的重要基础工作,制定竞赛项目培训大纲,组建由行业专家、劳模、业内大师等人员组成的培训队伍,对企业小教员、员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2.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岗位练兵、互联网+、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初赛活动,并推荐优秀选手进入复赛。

3.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竞赛项目赛务人员、裁判、高级裁判参加全市培训。

(三)复赛阶段(20187月中旬—8月下旬)

1.各承办单位成立复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各竞赛项目复赛。

2.各承办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选手进行报名,组织开展赛前培训、理论和实操考核。

3.各取证竞赛项目复赛总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可获得晋级决赛的资格;非取证竞赛项目复赛成绩位列前30名的人员可获得晋级决赛的资格。

(四)决赛阶段(20189月上旬—10月下旬)

1.各承办单位成立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各竞赛项目决赛。

2.各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各竞赛项目的理论知识、技能实操考核。

3.排列出两项成绩合计前三十名选手。总成绩相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不设并列名次。

(五)总结汇报阶段(201811月上旬—12月上旬)。

1.组织召开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总结汇报会,对大赛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竞赛活动的各项技能和成果进行汇报展示。

2.做好大赛活动后续的宣传报道工作,完成总结汇报会特别节目的制作及播出。

五、活动奖励

(一)各竞赛项目决赛成绩前十名的参赛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胸章、荣誉证书及“金手指”奖杯;决赛成绩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参赛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胸章、“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优胜选手”证书;竞赛组织工作严谨,培训工作面广,参与人员多且成绩突出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参加取证竞赛项目获奖选手,且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成绩均合格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线务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中药炮制与配制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同职业相同级别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再重复发放。

(三)主流媒体宣传各竞赛项目冠军选手;鼓励各承办单位对成绩优异的个人和企业给予奖励和宣传;鼓励各企业对竞赛成绩优异的人员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牢记使命、提高意识,全面提升首都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各区商务部门、承办单位、商业服务业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技能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大赛活动与落实《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相结合。各有关行业要进一步强化首都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加快行业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各相关企业要强化人才意识和品牌意识,切实提升品牌导向;广大员工要强化奋斗意识和职业意识,争做一个真正的成功现代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大赛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指导,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地圆满完成。

(二)尊重劳动、强化技能,着力加强商业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区商务部门、承办单位和商业服务业企业要积极倡导“技能就是软实力,技能就是生产力,技能就是竞争力”,广泛动员和积极参与大赛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在赛事组织过程中,要注重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鉴定、安全知识等工作,积极引导和推荐新员工参与竞赛活动,在行业内树立注重技能、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行业风气。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融入消防“四个能力”内容,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五落实五到位”,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注重实效、勇于创新,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交流活动。各承办单位及商业服务业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安排,做好各阶段组织实施、数据统计、赛况总结等工作。在各项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拓展延伸商业服务业内涵,注重坚持技能练兵与提升服务相结合,创新特色服务与打造高效便捷服务体系相结合,规范化服务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技能练兵、技能展示交流等活动,树立商业服务业良好形象。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通过爱大赛网站、大赛微信公众平台、大赛直播、电视、纸媒、网媒等多元媒体渠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对大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参赛选手进行重点宣传。加强对传统技艺技能大师、资深行业专家进行访谈,对历届大赛活动中技能突出的获奖选手进行跟踪采访。系统总结大赛历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宣传画册等形式不断扩大大赛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各承办单位和企业要结合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利用电子屏幕、行业和企业刊物、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企业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北京市第八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组委会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211279

电子邮箱:wangyong@bjcoc.gov.cn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