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人事考试_服务指南_问题解答_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人事考试 > 服务指南 > 问题解答 > 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日期:2026-03-19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字体大小:
分享

  1.本项考试具体报名条件是什么,对考试内容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具体报名条件、考试科目介绍、考试要求和证书发放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通知”栏目,查看本项考试的报名文件。考试依据、内容等具体问题,可向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见本年度报名文件。

  2.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会核查报考资格吗?

  答: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填报相关信息,并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试报名时,考试机构不对报考条件进行核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和办理证书时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缴费完成后,我发现少选了一个科目,是否可以补报科目?

  答:如需修改报考专业、科目信息,在北京地区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该项考试北京地区报名开始至缴费截止前一天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https://bjkwzz.cptae.com/bas/),根据系统的提示和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申请修改。线上办理系统仅能电脑端登录使用。

  4.我错过了北京地区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能补报吗?

  答:不能。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实际考生人数进行试卷印制和考场落实等下一阶段工作,因此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建议有意向报考的人员及时关注考试文件,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

  5.我应如何开具考试费发票?

  答: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收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选择是否开具考试费发票,若需开具,请在报名时填写完整开票信息并在缴费完成后关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