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异地领取待遇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渠道的通知
京社保发〔2023〕5号
各区社会保险基金(事务)管理中心、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为落实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要求,堵塞待遇发放环节风险漏洞,提升待遇领取时效性、便利性,现就异地领取待遇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渠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异地邮寄发放方式,更替为银行代发方式。
二、各社保经(代)办机构应主动与选择异地邮寄方式的待遇领取人联系,及时采集、维护合作代发银行账户信息。
三、现合作异地代发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