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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社保系统”)定于2023年9月25日18时至10月20日零时进行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业务暂停服务。为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现将社保系统切换期间的医疗保险有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系统切换期间,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正常办理。

       已在医疗系统中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单位,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注册并办理相关申报及查询业务,包括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保、人员增减、人员信息变更等。人员参保后,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办理相关申报及查询业务。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上述业务。新参保单位需要到窗口办理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登记业务。

       原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可继续使用,单位生成医疗保险单独业务的报盘文件后至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二、社保系统切换期间,因养老退休审批业务停止办理,从而影响医疗保险无法按时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的,待社保系统切换完成恢复办理后,医疗保险根据退休待遇起始日期享受待遇,并对此期间因办理延迟自行垫付的医疗费用进行手工报销。

       三、原需要五险同步办理的人员增减业务,在社保系统切换期间参保单位、参保人可先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待社保系统切换后进行医疗(生育)办理结果的数据共享,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业务无需再单独申报。


        附件: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子系统操作说明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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