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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身故一件事

此模块可以申请去世人员的死亡减员、个人账户清算及丧葬等相关待遇。本单位在职人员去世的由单位申请(已离职人员可以由家属自行申请),死亡当月需缴纳当月社保费。

操作步骤点击【身故一件事】→【在职身故一件事】,进入申报页面。点击开始申报】进行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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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证件类型和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输入死亡日期,【直接提交】或【继续办理】(直接提交仅办理死亡减少,继续办理可办理个人账户清算、遗属待遇)。

注意在民政或疾控已登记死亡人员信息,可自动进行带出死亡时间,无需上传材料证明;如共享数据与实际死亡时间不一致,或无法共享到死亡信息时,需上传死亡证明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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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死亡待遇须知后,勾选单位承诺,选中返回上一步或下一步(未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此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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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是否正在办理死亡人员的工亡认定(如选择“是”,请待工亡认定完成后一并申请该人员相关待遇);选择是否存在未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如存在,需先申请认定视同,待视同认定完成后再申请该人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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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领人证件类型输入申领人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完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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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申领待遇账户信息勾选单位须知,选择【暂存】或【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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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交成功后,可以在申报首页【申请结果查询】下,查询当前申请的具体进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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