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保险 > 个人用户操作说明 > 待遇管理

待遇退回

操作步骤:点击【待遇管理】→【待遇退回】,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本人待遇退回”或“代亲属待遇退回”。image.gif 

申领人在办理“身故一件事”业务后,仍存在需退回的养老待遇,可选择“代亲属待遇退回”。

image.gif 

选择支付方式后提交,到参保地人工服务窗口进行待遇退回。

 

image.gif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