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登记
若单位的注册机构已与人社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在注册机构登记后将同步完成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当数据自动推送未成功,或注册机构尚未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单位可自行申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未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登录后会提示“请先进行单位信息登记”。点击【去登记】,进入申报页面。
如可以获取到共享信息,则会自动填充信息。通过共享数据获取的信息无法再次手动编辑。同时,应补充填写带*号信息,上传所需电子材料(仅未获取到共享数据的单位上传;不同类型企业所需材料不同,上传“必要”材料即可)后,点击【提交】。
我市企业开办“e窗通”服务平台已将社会保险登记作为服务事项纳入,与企业开办环节实现网上“一窗办理”,新企业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点击“个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申请企业开办的同时可直接填报单位和员工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生效,即时办结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具体开办操作流程演示视频可点击“个人服务”登录后查看(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unionEntry/perOnlineHand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