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变更
各类用人单位如信息发生变更的,若与对应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的,通过接收批准成立单位推送的信息即时完成用人单位登记信息变更,无需用人单位提交材料进行业务办理。社保专有信息发生变更的、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单位变更信息的,依申请进行信息变更。
操作步骤:点击【单位信息登记与维护】→【单位信息变更】,进入申报页面。
选择需变更的信息大项,勾选变更明细,录入要变更的信息。根据提示上传必要的附件,点击【提交】。
注意:部分信息可获取共享信息数据,但是获取后,变更信息不可手动编辑。部分信息需要联动变更。根据不同的变更信息,需要上传不同的附件,上传“必要”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