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身故一件事
此模块可以申请去世人员的死亡减员、个人账户清算及丧葬等相关待遇。本单位在职人员去世的由单位申请(已离职人员可以由家属自行申请),死亡当月需缴纳当月社保费。
操作步骤:点击【身故一件事】→【在职身故一件事】,进入申报页面。点击【开始申报】进行信息填报。
选择证件类型和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输入死亡日期,【直接提交】或【继续办理】(直接提交仅办理死亡减少,继续办理可办理个人账户清算、遗属待遇)。
注意:在民政或疾控已登记死亡人员信息,可自动进行带出死亡时间,无需上传材料证明;如共享数据与实际死亡时间不一致,或无法共享到死亡信息时,需上传死亡证明相关材料。
阅读死亡待遇须知后,勾选单位承诺,选中返回上一步或下一步(未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此步骤)。
选择是否正在办理死亡人员的工亡认定(如选择“是”,请待工亡认定完成后一并申请该人员相关待遇);选择是否存在未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如存在,需先申请认定视同,待视同认定完成后再申请该人员相关待遇)。
选择申领人证件类型输入申领人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后,完善相关信息。
维护申领待遇账户信息后,勾选单位须知,选择【暂存】或【提交】。
备注:提交成功后,可以在申报首页【申请结果查询】下,查询当前申请的具体进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