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帮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 事项描述
适用于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或转出北京市。申请人向转入地提出申请,转入地审核申请,符合转入条件的,协同转出地办理转移业务,无需申请人到转出地(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2 办理条件
2.1 转入
职工跨省流动就业到北京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将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北京市:
——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办理转入时需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外埠户籍人员:申请办理转入时需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且账户性质为一般账户;
——职工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北京。
2.2 转出
——存在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且未转出至外省市;
——已在北京市办理暂停缴费;
——收到外省市《企业基本养老联系函》。
(建议申请人在应缴的养老保险缴费到账后再申请转外省手续。)
3 办理途径
3.1 线下办理
北京市各区社保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3.2 线上办理
名称 | 申请路径 | 申请结果及进度查询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 | 【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 |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gjzwfw.www.gov.cn) | 【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社保医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 【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社保医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审核结果查询】 |
掌上12333APP | 【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 【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审核结果查询】或【社保转移进度查询】 |
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 | 【为你推荐】右侧【更多】-【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为你推荐】右侧【更多】-【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记录】或【进度查询】 |
北京市人社局官网(rsj.beijing.gov.cn) | 【社保网上服务】-【个人业务(个人登录)】-【转移接续业务管理】-【企业、机关事业转入申请】 | 【社保网上服务】-【个人业务(个人登录)】-【转移接续业务管理】-【转移接续业务审核结果查询】或【转移接续业务综合查询】 |
3.3 申请材料
个人通过线上提交申请,无需提交材料。若到现场办理需提交: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数量 | 形式 | 要求 |
1 | 身份证件 | 1 | 原件 | 仅供查验 |
2 | 如为代办人,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 | 1 | 原件 | 仅供查验 |
4 操作截图
4.1 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4.2 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4.2.1 在北京市人社局官网点击【社保网上服务】
4.2.2 选择【个人业务(个人登录)】
4.2.3 点击【转移接续业务管理】选项下的【企业、机关事业转入申请】
5 常见问题(仅供内部参考)
(1)无法明确提供北京市参保区信息,怎么填写?
填写任一可能参保区即可。北京市支持转入申请、转出联系函按实际参保区推送。
(2)北京市存在多个区缴费记录需要转出,每个区都要申请吗?
无需申请多次。北京市各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累计计算,由最后参保区办理业务时,一并转出。
(3)在北京市为临时缴费账户办理转外省时,必须要外省社保上传临账联系函吗?
不需要,目前北京市支持临时缴费账户用一般联系函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