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接续跨制度——退役军人、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安置地为北京市的退役军人、已在本市参保的随军配偶,可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具体该怎样操作,看完这篇您就明白了。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转移接续业务管理”模块,该模块下有多个子菜单,根据您要办理的业务进入“退役军人转入申请”或“随军配偶转入申请”。
提示:您也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经办机构实行综合柜员一窗受理与线上程序填写内容一致,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单位或个人完成身份验证、业务申报和材料上传。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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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所需材料: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若安置类型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1.在“转移接续业务管理”模块下点击“退役军人转入申请”子菜单,进入退役军人转入申请页面。
2.进入页面,个人信息项中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险种查询到数据后自动回显。
3.手动录入其余信息,参保险种和转入险种由安置类型选择后自动关联;在附件上传功能里上传《信息表》和《参保凭证》,点击“上传”按钮,可选择本地电子材料进行上传,最后点击“申请”。
4.申请成功,系统提示如图所示,可点击《受理通知单》(如下图所示),手机扫描右上角二维码即可查看申请进度。
二、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所需材料: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1.在“转移接续业务管理”模块下点击“随军配偶转入申请”子菜单,进入随军配偶转入申请页面。
2.进入页面,个人信息项中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户籍地址、参保险种查询到数据后自动回显。
3.手动录入其余信息,在附件上传功能里上传《信息表》和《参保凭证》,点击“上传”按钮,可选择本地电子材料进行上传,最后点击“申请”。
4.申请成功,系统提示如图所示,可点击《受理通知单》(如下图所示),手机扫描右上角二维码即可查看申请进度。
(受理通知单)
(扫码后手机界面)
提示:当参保人发生以下情形时,可申请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转入:(1)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养老保险;(2)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随迁安置时未就业的转移到随迁安置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3)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