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保险

参保登记——增减员业务这么办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新系统设置了“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这一新模块社会保险增员、减员等业务在这里就能办具体该怎样操作看完这篇您就明白了

image.gif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在职职工管理”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

3.办理增员分两种情况——

☞办理单个员工增员:点击“零星新增”,进入单位新增劳动合同信息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员工个人的申报信息并提交。

☞办理批量增员: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即可进行批量增员。

4.办理减员分两种情况——

☞办理单个员工减员:点击“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找到对应员工,点击“终止”,填入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并提交。

☞办理批量减员: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减员。

提示:您也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经办机构实行综合柜员一窗受理与线上程序填写内容一致,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单位或个人完成身份验证、业务申报和材料上传。


image.gif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一、单个员工增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image.gif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点击“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

 image.gif

3.输入员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获取共享信息”即可获取个人相关信息,节省基本信息填报过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员工个人的申报信息。

image.gif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将信息提交系统。

 image.gif

如果未获取共享信息,则需手动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批。

如果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外国人相关证件,则会提示“未查询到该人信息,是否进行登记”,点击“确定”,跳转到港澳台、外国人参保登记,在此界面进行信息填写,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信息即提交到系统。

如果新增人员为兼职人员,请参照上述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员工类型选择为兼职人员。

 

二、批量增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image.gif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增员。点击“模板下,可下载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模板。

 image.gif

3.按照模板填写登记信息后,点击“上传申报信息”,页面显示上传成功和失败信息列表。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将申报信息提交到系统。

image.gif 

 

 

三、单个员工减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image.gif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

image.gif 

3.输入社会保障号或按照人员分类查询找到对应员工,点击“终止”

image.gif 

4.输入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image.gif

 

 

四、批量减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image.gif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减员。

3.点击“模板下载”进行批量减员模板下载。按照模板填写信息后,点击“上传申报信息”,页面显示上传成功信息列表和失败列表。

4.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image.gif 

image.gif 

需特别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当月也需要为该职工缴纳社保,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当月的,需先生成该职工当月的缴费,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上月及之前则可以直接办理减员。如当月误增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当月停止缴费原因应选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人员社保增减成功后,医疗和生育险种会自动同步人员增减信息,无需到医保部门再次申报。若到医保部门办理人员医保增减成功后,增减信息不会同步到养老、失业和工伤险种,需到人社部门再次申报。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