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86-2141B2340142Z(PXM2021_020205_000010)
二、项目名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审计及绩效监督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匡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大厦1507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北京匡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审计及绩效监督审计 | 1 | ¥28万元 | ¥28万元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采购人年度工作安排,对全市各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和建议书。 2.确保审计程序科学严谨,审计过程依据充分,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保证各审计环节的工作质量。 3.不能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次委托给其他机构。 4.应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服务于采购人,项目团队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及数量充足的审计人员。 5.项目负责人需有从事同类审计的工作经验,须持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证书;项目团队其他审计人员要求具有两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业务熟练、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综合业务素质高,人员专业结构及人数合理。 6.要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报告内容及时有效,审计数据与会计报表数据核对相符。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复印件,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提供的项目审核结果要有项目负责人加盖执业章及成交供应商公章。 7.对审计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用途为自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采购人年度工作安排,对全市各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和建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采购人有关业务要求,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进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保持警觉,对获取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审慎评价,确保审计程序科学严谨,审计过程依据充分,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保证各审计环节的工作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3月9日至双方履行完毕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文勇、李文霞、郭小林、盛曙光、王晓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00元)。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山老胡同8号
联系方式:邹蒙;010-8418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