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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24〕7号
  3. [发布日期]2024-05-20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4-05-15
  6. [实施日期]2024-06-01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增设花艺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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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4〕7号

为推进花艺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花艺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增设花艺职称评审专业。

本通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北京市花艺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2.北京市花艺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北京市花艺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为推进花艺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和孵化花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花艺人才评价方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花艺领域相关资源与品种培育、种苗繁育、产品生产、产品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层级设置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花艺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三、评价方式

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多方共同评价、促进评用结合、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审,并纳入本市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可适时开展专项评审,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评审程序及要求见各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四、评审委员会

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花艺)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花艺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花艺专业职称评价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评审服务机构负责落实政策、完善评价标准和办法、组织开展日常评价工作。

(二)职称评审结果将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鼓励各用人单位对取得花艺专业职称的人才给予奖励。


附件2

北京市花艺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申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花艺专业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从事花艺专业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申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花艺专业职称,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学历和专业经历条件、业绩条件、成果条件,其中业绩成果提交取得低一层级职称以来的。未取得低一层级职称的申报人,提交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成果。重点提交近5年的业绩成果。具体如下:

一、助理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有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业绩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花艺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熟悉花卉资源和品种的培育、种苗繁育、产品生产、产品应用等相关工作内容;取得花艺领域科研成果或技术成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本领域的工作中发挥作用;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转移转化能力,承担过花艺领域相关项目的设计、生产、实施工作,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三)成果条件(应具备下列9项成果中2项及以上,同一类型的多个业绩成果可累计计算)

1.参与完成本单位内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并通过验收;

2.参与完成本专业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并已投入生产;

3.参与完成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4.参与完成新品种权、国际品种登录权或良种审定;

5.参与完成行业内较大影响的项目报告、技术文件或设计文件,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6.参与完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7.参与完成本专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8.参与编写本领域公开出版的编著或专著;

9.作为参与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三、高级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业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花艺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解决生产过程中本专业领域的复杂技术问题;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或技术成果,得到行业内专家认可;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本领域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转移转化能力,承担过花艺领域相关项目的设计、实施等工作,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成果条件(应具备下列8项成果中3项及以上,同一类型的多个业绩成果可累计计算)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或设计文件等,得到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技术推广;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研发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在相关领域投入生产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新品种权、国际品种登录权或良种审定;

5.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6.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7.作为排名前三的完成人编写本领域公开出版的编著或专著;

8.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五)编写国家标准;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编写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完成花艺领域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或课题等,并通过鉴定或结题验收。


四、正高级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业绩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花艺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具备很强的技术实践能力;精通花卉资源和品种的培育、种苗繁育、产品生产、产品应用等相关工作内容;作为主要完成人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推动了本专业发展;具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技术革新、引进和推广新技术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发挥了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的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具有很强的技术推广、转移转化能力,主持承担过花艺领域重大项目的设计、实施或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成果条件(应具备下列7项成果中3项及以上,同一类型的多个成果可累计计算)

1.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或设计文件等,得到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技术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作为主要负责人研发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在相关领域投入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已授权的新品种权2项;

5.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编写国家标准;

6.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本领域公开出版的编著或专著;

7.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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