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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增设花艺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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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有名词解释

职称: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与品种培育:指从事花卉种质资源的收集、引种评价、繁殖栽培和新品种培育的工作。

国际品种登录权:为了获得育种者的合法权利,育种者将自育的花卉新品种向国际园艺学会(ISHS)授权的该种花卉所属国家的相关组织机构提交申请,请求对新品种给予权威学术认可,通过 “国际登录权威”审定和履行手续后获得国际承认的新品种。

新品种权:育种者按照法定程序,向国家专业权威部门提出申请,经新品种测试、审定、审核批准所获得的该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

种苗繁育:通过有性或无性繁殖的手段培育种苗的方法和技术。指利用种子、种球、植株从事种苗繁育工作,包括繁殖材料采集、评价及保存,有性和无性繁殖各种技术应用,幼苗培育等。

产品生产及产品应用:指从事满足人居环境使用的各类花卉的商品化生产,主要包括鲜切花、盆花、种子种苗、观赏苗木、各类草花以及花艺制品的生产及其产品应用设计和服务等工作。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目的:为推进花艺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花艺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出台的职称制度改革文件要求,组织行业专家经多次论证,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关于增设花艺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报审稿)》,对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北京吸引凝聚更多花卉专业技术人才,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主要内容:《通告》包括:2个附件,一是《花艺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二是《花艺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具体包括适用范围、层级设置专及业方向、评价方式、评委会、其他有关事项、申报标准条件等。

三、创新特点

(一)“纳入工程技术系列、覆盖全市人才”的适用范围

“纳入工程技术系列”:将花艺专业纳入工程技术系列,设置正高、副高、中、初级四个等级,名称分别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满足各梯次花艺人才的职业发展需要。

“覆盖全市人才”: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花艺领域相关资源培育、品种培育、种苗繁育、产品生产、产品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评价范围。

(二)“分级评审、社会化评价”的评价方式

“分级评审”: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花艺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评委会,负责花艺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由本市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承担。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社会化评价”: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申报人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三)“条件含三种、申报人分四类”的分类评价标准

“条件含三种”:将花艺专业的评价标准分为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3种。其中,基本条件为国家统一规定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基本知识能力等。业绩条件为花艺人才的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成果条件则为发明专利、新品种权、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论文专著等。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均采取“多选一”的形式,申报人满足其一即可。

“申报人分四类”:分别是资源与品种培育、种苗繁育、产品生产、产品应用,并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制定业绩条件。

除此之外,还为业绩突出人才制定了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四、政策依据及背景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

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花园城市建设,在《关于深化生态文明实践推动首都花园城市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花园城市是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内在要求,是全域森林城市、公园城市的赓续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北京方案”。《北京花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提出:“本市将打造花园住区、花园街道、花园乡村、花园场站、花园公服、花园商圈、花园办公、花园工厂等八大类花园场景”。近年来,随着花园城市建设推进,我市花卉园艺产业快速发展,聚集了大量花艺产业专业技术人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以“服务发展”为根本,更好推动首都花园城市建设,拓展本市花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结合新时代花艺发展需求,拟在工程技术系列中增设花艺职称专业。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向各区下放职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各区域发展优势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拟向花艺产业高度集聚的丰台区下放该专业职称评审权,助力区域优势产业再升级,聚集花艺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经过多轮专家论证、意见征集等,形成了《关于增设花艺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报审稿)》。

五、文件适用的人员范围

适用于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从事花卉园艺领域相关资源与品种培育、种苗繁育、产品生产、产品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均纳入评价范围。

六、执行标准

高级职称收费700元,中级职称收费500元,初级职称收费200元。

七、注意事项

该文件自2024年6月1日起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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