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26年三季度本市以下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等情形,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现向社会集中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各用人单位要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6年三季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
序号 | 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责任人姓名 |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事由 | 认定部门 |
1 | 湖北凌之云建设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9MQE61P | 黄兴 | 在门头沟区水峪嘴村老年服务中心项目拖欠白某某等45人工资1640900元,情节严重。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吉林省硕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1220105MA7E99XC4D | 赵特/赵立丰 | 在海淀区两园之间村庄棚改项目欠付黄某等14名工人工资337345元,情节严重。 |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