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华龙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华龙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广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66293599E,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工业区龙江路2号。
2025年4月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反映北京华龙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经查,北京华龙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大兴区安定垃圾填埋场周边综合治理村民自主楼(东片区)B组团施工期间,拖欠马某、刘某等5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11月工资共计110130元。2025年7月2日,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自收到责改文书之日起7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单位逾期未支付。截至2025年7月24日,该公司账户可用余额909775.84元,具备工资支付能力。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8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马某等5名劳动者工资110130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55065元。2025年10月28日,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处理。
2025年10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对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立案侦查。2025年11月15日,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二、海南通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海南通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龙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D7FBT891,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B2279室。
2025年7月15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海南通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海南通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鹏润大厦B座30层经营,拖欠480名劳动者2025年5月、6月的工资共计9940563.3元。2025年8月7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动者工资共计3788621.53元,逾期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共计6077289.07元。2025年10月17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劳动者工资6077289.07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3038644.54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复议和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北京济意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济意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平永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633053719P,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东二路2号。
2025年1月3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反映北京济意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济意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支付王某平、周某江等13名劳动者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工资,共计509162.81元。2025年2月17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5年4月8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王某平、周某江等13名劳动者工资509162.81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254581.44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2025年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申报债权。
四、乐活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乐活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关玉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20BP75R,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院22号楼五层509号。
2025年8月6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反映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鹏润大厦7层经营的乐活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乐活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拖欠陈某等55名劳动者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工资共计1139750.28元。2025年8月28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支付了陈某等21名劳动者2025年6月的工资325743.86元,仍拖欠劳动者工资共计637484.24元。2025年10月30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劳动者工资共计637484.24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共计318724.12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复议和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北京御福龙泉农庄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御福龙泉农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继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7877842073,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郑重庄村南 800米。
2025年1月8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赵某投诉,反映北京御福龙泉农庄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御福龙泉农庄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常某、朱某等44名劳动者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工资,共计1387740.43元。2025年3月4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因一名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工资纠纷,2025年3月26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常某、朱某等43名职工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工资共计1381209.43元,并按照应付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690604.72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
2025年11月17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依法及应缴纳的罚款向怀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11月24日,怀柔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六、北京洺润置业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案
单位名称:北京洺润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新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DUKY65,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路18号院9号楼、10号楼、11号楼2层201。
2025年7月31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处理投诉案件时发现北京洺润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的行为。
经查,北京洺润置业有限公司是丰台区小瓦密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2025年2月至8月,北京洺润置业有限公司未向总承包单位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2025年7月31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自收到责改文书之日起7日内足额拨付人工费用,该公司逾期未改正。2025年11月19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责令项目停工8天,并处罚款90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