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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燕化医院等4家服务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日期:2024-12-20     来源: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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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工伤发〔2024〕13号

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工伤保险基金使用,严厉打击工伤保险基金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在全市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部分医院违反了《北京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现对部分工伤服务机构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中止与北京燕化医院签订的工伤康复服务协议6个月,并暂停拨付工伤医疗费用6个月,同时追回违规费用。

二、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中止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北京航天医院)、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北京市平谷岳协医院签订的《北京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服务协议书》6个月,并追回违规费用。

全市各工伤保险服务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工伤保险服务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工伤保险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服务,切实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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