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北京市技工院校高水平工匠之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院校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首批拟培养对象62人(个)。其中,工匠名师5人、匠师带头人16人、优秀骨干匠师32人、优秀匠师团队9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监督电话:88383843
邮 箱:wangxinyan@rsj.beijing.gov.cn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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