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伤发〔2024〕6号
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规范工伤保险基金使用,严厉打击工伤保险基金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在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飞行”检查中,发现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违反了《北京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现对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解除与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签订的《北京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服务协议书》,并追回违规费用。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的违规行为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形象。全市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服务,切实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