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以下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等情形,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024年第二季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
序号 | 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事由 | 列入日期 |
1 | 中启荣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106MA020M9F9Q | 李宗娟 | 拖欠龙X等94名农民工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工资705000元。 | 2024年6月4日 |
2 | 四川龙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1510100MA6CQNQT64 | 刘文斌 | 拖欠谢某某、邓某某等72人工资共计2461288.58元,情节严重。 |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