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劳字〔2024〕16号
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区属国有企业,各中央在京企业、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企业薪酬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1号)要求,为继续做好北京市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继续配合填报北京市企业薪酬调查报表,填报软件下载地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fuwu/bmxz/gz/,路径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便民服务-网上下载-劳动关系与工资,下载“2024年北京市企业薪酬调查材料”。相关填报要求如下:
1.市属集团填报要求:填报至各集团末端企业,由下至上逐级上报至集团,由集团总部汇总后,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邮箱,邮箱地址:maxue@rsj.beijing.gov.cn,各集团总部通知下属填报企业按要求进行填报,报表不再反馈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区属集团填报要求:填报至各集团末端企业,由下至上逐级上报至集团,由集团总部汇总后,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至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中央在京企业填报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填报单位名单,请配合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填报,并按要求反馈至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部分平台企业填报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填报平台企业名单,配合本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填报,并按要求直接将数据报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maxue@rsj.beijing.gov.cn。
5.各企业,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配合填报企业名单,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通知后配合填报,上报至各区指定邮箱,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