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的通知
京人社就促字〔2023〕14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国资委、工商联,北京地区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以下简称“服务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
二、活动主题
助力促就业 服务精准送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2024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五、服务方式
本次服务季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线下服务以现场招聘、校园宣讲、职业指导等形式开展系列专项活动;线上服务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就业超市”“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京企直聘”平台,“好工作”“就业在北京”“成功就业”“京企直聘”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和各高校网站、直播平台等开展。
六、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的线上专场招聘和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活动,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就业的作用,在数字化平台、人岗匹配、个人求职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服务。各区举办招聘活动不少于5场,其中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2场(在活动现场设立政策宣传、职业指导等专区),发布企业空中宣讲信息不少于3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深化“校区对接”机制,积极组织“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指导、送培训等“一进五送”活动,拓宽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渠道。
(二)加强职业指导工作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继续深化“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建设,线上通过空中宣讲、微课堂等模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区每月发布特色指导课程不少于1节,通过“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好工作”微信公众号向毕业生推送。线下发挥区域企业资源优势,邀请不同行业知名企业HR以进校园等方式与学生“零距离”交流分享,提供生涯规划、简历撰写、面试技巧、职场礼仪、时间管理、行业认知、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指导,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多措并举激发毕业生求职就业动力。市教委、各院校配齐建强导师队伍,建立覆盖各年级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举办讲座、培训、辅导等指导活动,帮助毕业生提高求职能力和技巧。
(三)持续推进就业见习
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等10部门《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3〕21号)要求,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重点开发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本市全年募集不少于6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广泛动员本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增加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该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四)开展毕业生就业帮扶
各区要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系统对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台账记录,定期回访跟进服务。对本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优先提供专门职业指导,优先向企业进行推荐,优先提供培训见习机会,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帮扶。
(五)强化招聘平台信息共享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毕业生就业服务,鼓励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发更多毕业生岗位,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市教委、国资委和各院校依托各自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市级人力社保、教育、国资部门持续强化就业招聘平台信息共享,同时推动与高校就业招聘平台共享信息,各院校要多渠道推送岗位信息。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灵活运用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讲好就业创业典型故事,引导毕业生自立自强,多渠道就业创业。各区至少开展1次就业政策集中宣传,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等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对“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推广力度,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享受全链条、不断线的就业创业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服务季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各类就业服务力量参与积极作用。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国资委和工商联负责动员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积极参加;院校要积极动员毕业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效果。
(二)做好安全保障
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严防求职信息泄露。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合理控制活动规模,确保线下活动安全有序。对已确定开展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三)强化跟踪调度
各区要在9月18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北京毕业生就业统计管理系统”,填报服务季活动期间工作计划(包括线上线下招聘、职业指导等),由市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活动安排。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统一设置“202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分会场”活动标识。每场活动结束后及时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统计管理系统,填报活动数据。服务季活动全部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于2024年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就业促进中心。各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服务季活动情况,市局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八、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少成龙 赵佳明; 联系电话:84180706 84180768
电子邮箱:bjrbjbys@163.com
(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朱况; 联系电话:60910209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朱煜君; 联系电话:83970423
(四)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王东宏; 联系电话:6712491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