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字〔2023〕77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部委办局、总公司、科研院所、人民团体等单位组织人事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数字技术人才自主培养,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于近期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业目录(10个):
1.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
2.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3.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4.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5.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6.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7.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8.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
9.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
10.数字化管理师。
(二)专业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三)遴选数量:
1.评价机构:每个职业计划遴选1-2家(不含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等3个第一批已遴选评价机构的职业)。
2.培训机构:每个职业每个地方计划遴选不超过5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遴选在京中央单位、行业组织所属培训机构。
(四)公布方式:评价机构由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公布,培训机构由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五)有效期限:纳入目录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有效期限均为3年,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或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培训或评价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2.在拟开展培训或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师资(或考评员、督导员)队伍,配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等实训场所、工作现场或线上平台,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或考核。
3.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一般应是2018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一定的技术技能人员培训、考核经验,达到年培训、考核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4.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材料
1.申请纳入培训机构目录的,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1);
2.申请纳入评价机构目录的,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附件2);
3.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四、推荐程序
(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或《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提供相关材料,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在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全市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或评价机构进行审核评议并择优推荐。
(三)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培训机构遴选结果进行审核,对评价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评议,必要时可进行考察,提出评议结果意见,报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确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
(四)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拟列入目录的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拟列入目录的培训机构由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步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评价机构目录由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服务平台公布(网址:http://
zsgx.mohrss.gov.cn/),培训机构目录由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其官网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快数字技术人才自主培养,把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作为项目实施的基础,坚持质量第一、择优推荐,公平、公正、公开组织申报。
(二)申报机构应着眼为国家、为社会、为产业培养人才,加强数字技术领域职业培训教材、教师、教法、教学研究等工作,探索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发挥人才培养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人才培养优质品牌,切实履行社会机构主体责任,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申报。综合实力较强的机构可以申报多个职业。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前,按要求将申报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推荐表等书面材料(盖单位公章,一份),以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白宝辉 张燕敏
联系电话:55585187、55585186
电子邮箱: baibaohui@rsj.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附件:1.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
2.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
拟申报开展培训的职业(仅填一项) | |||||||||||||||||||||||
拟申报开展培训的专业技术等级 | 初级□ 中级□ 高级□ (请打√)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类型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金(万元) | 正式员工数 | ||||||||||||||||||||||
单位成立时间 | |||||||||||||||||||||||
近三年纳税情况 | 年份 | 税额(万元) | 是否有失信行为(从信用中国平台查询后填) | ||||||||||||||||||||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 是□ 否□ | 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 | 是□ 否□ | ||||||||||||||||||||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 是□ 否□ | 申报职业的 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单位 | 是□ 否□ | ||||||||||||||||||||
申报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职务 | 邮箱 | ||||||||||||||||||||||
申报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
职务 | 邮箱 | ||||||||||||||||||||||
单位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行业地位、单位优势,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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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基础 | |||||||||||||||||||||||
近5年 培训规模 (人次) | 年度 | 培训人数 | 独立培训人数 | 合作培训人数 | |||||||||||||||||||
培训总规模 | |||||||||||||||||||||||
(其中独立培训规模) | |||||||||||||||||||||||
自有场地及设施设备情况 | 场地地址 | 场地面积 | 容纳人数 | 设施设备台套 | 设施设备总值 | ||||||||||||||||||
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
(主要内容:是否有信息化平台支撑线上培训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具体网址等,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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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团队总人数 | 专职师资队伍人数 | ||||||||||||||||||||||
兼职师资队伍人数 | |||||||||||||||||||||||
培训教师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专业 | 人员性质 | 联系电话 | ||||||||||||||||||
…… | |||||||||||||||||||||||
已有培训情况简述 | (主要包括:近五年来在所申报职业领域组织开展培训的情况,培训课程、课时、人数、形式等,以及考勤管理、质量评估等相关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等。具体文本、支撑材料另附。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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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团队建设机制简述 | (建设机制包括:专职与兼职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措施、专家聘请方式、师资团队建设激励机制等。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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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方案 | |||||||||||||||||||||||
年度计划培训人数(人次) | 初级 | 培训费用(元/学时) | 初级 | ||||||||||||||||||||
中级 | 中级 | ||||||||||||||||||||||
高级 | 高级 | ||||||||||||||||||||||
下步培训工作规划 | (主要包括:下一步开展有关职业培训的工作考虑以及有关条件保障等,包括实施方案及质量管控相关制度、培训规模、师资培训、学习资源开发、培训费用测算等,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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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本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可靠,如有失信或弄虚作假,其责任由本单位自负并愿接受相关处理。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
推荐理由(包括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申报单位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等):
、
推荐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注:1.单位类型: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事业单位、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2.所属行业:请参考《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3.人员性质:专职师资、兼职师资;
4.工作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建议填写至单位所在部门或二级单位;
5.申请开展多个职业的培训或评价工作,请按职业分别填报申请;
6.本表可另附页。
附件2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
拟申报开展评价的职业(仅填一项) | |||||||||||||||||||||||
拟申报开展评价的专业技术等级 | 初级□ 中级□ 高级□ (请打√)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类型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金(万元) | 正式员工数 | ||||||||||||||||||||||
单位成立时间 | |||||||||||||||||||||||
近三年纳税情况 | 年份 | 税额(万元) | 是否有失信行为(从信用中国平台查询后填) | ||||||||||||||||||||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 是□ 否□ | 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 | 是□ 否□ | ||||||||||||||||||||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 是□ 否□ | 申报职业的 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单位 | 是□ 否□ | ||||||||||||||||||||
申报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职务 | 邮箱 | ||||||||||||||||||||||
申报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
职务 | 邮箱 | ||||||||||||||||||||||
单位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行业地位、单位优势,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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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基础 | |||||||||||||||||||||||
是否开展评价 | 是否颁发证书 | ||||||||||||||||||||||
近5年开展考核评价规模(人次) | 年度 | 证书名称 | 证书性质 (自有证书或其它机构证书) | 颁证数量 | |||||||||||||||||||
总规模 | |||||||||||||||||||||||
其中自有证书规模 | |||||||||||||||||||||||
证书类别 | |||||||||||||||||||||||
自有场地及设施设备情况 | 场地地址 | 场地面积 | 容纳人数 | 设施设备台套 | 设施设备总值 | ||||||||||||||||||
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 (主要内容:是否有信息化平台支撑考核评价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具体链接网址等,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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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团队总人数 | 考评员队伍人数 | ||||||||||||||||||||||
督导员队伍人数 | |||||||||||||||||||||||
命题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
…… | |||||||||||||||||||||||
已开展考核评价情况简述 | (主要包括:近五年来在所申报职业领域组织开展考核评价的情况,考务管理、考核保密、证书管理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等。具体文本、支撑材料另附。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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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团队建设机制 | (建设机制包括:考评团队建设及队伍优化措施、命题专家团队建设、考评员和督导员培训等。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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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方案 | |||||||||||||||||||||||
年度计划考核人数(人次) | 初级 | 考核费用(元/次) | 初级 | ||||||||||||||||||||
中级 | 中级 | ||||||||||||||||||||||
高级 | 高级 | ||||||||||||||||||||||
下步考核评价工作规划 | (主要包括:下一步开展有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的工作考虑以及有关条件保障等,包括实施方案及质量管控相关制度、考核规模、师资培训、考核站点建设、考核方案、题库建设、考核费用测算等,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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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本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可靠,如有失信或弄虚作假,其责任由本单位自负并愿接受相关处理。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
推荐理由(包括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申报单位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等):
推荐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注:1.单位类型: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事业单位、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2.所属行业:请参考《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3.证书类别:行业证书、企业证书、在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基础上升级改造的新型证书、其他类型证书;
4.工作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建议填写至单位所在部门或二级单位;
5.申请开展多个职业的培训或评价工作,请按职业分别填报申请;
6.本表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