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通 告

日期:2022-12-21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

我市劳动用工领域防疫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执行,如国家和本市出台新的疫情防控优化措施,请及时遵照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劳动用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16号)已经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