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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京医保发〔2017〕41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生育保险规定和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商有关政策部门,现印发《北京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8月9日
附件:
1. 附件:北京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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