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要求,为促进“十五五”时期本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规划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新时代首都发展,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就业工作体系。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聚焦就业领域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的主要矛盾,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促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动教育、培训与就业协同,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坚决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提升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水平,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首善之区,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支撑。
到2030年,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优先战略有效实施,就业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就业政策制度更加完备,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联动的机制牢固建立,就业友好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流动渠道进一步畅通,区域就业更加均衡,劳动者素质稳步提升,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就业环境友好包容,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基本形成高质量充分就业格局。到2035年,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供求更加平衡、就业环境更加友好,高质量充分就业格局进一步巩固。
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1 | 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 33 | [140] | 预期性 |
2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4.1 | <5 | 预期性 |
3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9 | <4.5 | 预期性 |
4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业人数(万人) | 24.7 | [110] | 预期性 |
5 |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47.3 | 58左右 | 预期性 |
6 | 劳动年龄人口均受教育年限(年) | 13.9 | 保持 平稳 | 预期性 |
7 | 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84.1 | [450] | 预期性 |
8 |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 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 | 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 | 预期性 |
9 |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 4.4 | 与经济增长同步 | 预期性 |
10 | 新增参保创业主体(万户) | 7.5 | [20] | 预期性 |
11 | 人力资源服务收入增速(%) | 5 | 与经济增长同步 | 预期性 |
注:表格中[ ]为5年累计数。
二、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一)健全就业优先政策和机制
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加大就业资金统筹力度,强化“投资于人”,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推动财政、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对吸纳就业好的行业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慎重出台对就业有明显收缩效应的政策。推进出台《北京市就业促进条例》,完善就业优先的法规保障体系。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调整重大政策、布局重大产业、确定重大项目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将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经济运行调度,定期开展形势分析。持续完善就业工作体系,压实各区、各有关部门责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推进落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增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合力。
(二)加快就业友好型城市建设
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和超大城市服务保障,整合教育、住房、生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资源,吸引急需紧缺人员特别是青年人才在京就业。推进就业友好场景建设,优化就业生态。制定新就业群体就业友好若干措施,强化人文关怀和暖心服务。完善支持大龄人员就业政策,在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老年人服务专区。
专栏1 就业友好型城市建设专项计划 |
1.打造就业友好场景。聚焦首都城市功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就业生态系统建设,打造街区、商圈等就业友好场景,完善各类就业服务设施,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2.完善就业支持政策。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城市运行服务保障,紧扣急需紧缺人员、青年群体的需求,整合就业支持、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创业扶持等各类政策资源,完善就业支持体系。 |
(三)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
强化综合经济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发挥产业政策和产业引导基金导向作用,加大吸纳就业力度,鼓励企业开发特色岗位。将岗位开发数量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的参考指标,对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专栏2 新质生产力就业支持专项计划 |
1.精准做好就业供需对接。聚焦首都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行业,推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等产业延链拓链,培育硬科技初创企业与独角兽企业,强化扩岗支持,做好供需对接服务。 2.定向培育专业复合人才。对接新质生产力人力资源开发目录,在绿色能源、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商业航天等领域开展定制化培训,定向培育复合型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 |
(四)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体系
围绕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首善之区,研究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北京实际,积极创建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鼓励各区加强就业工作创新,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不断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水平。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服务体系。
专栏3 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创建 |
1.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建设。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指标体系,加强调查评估,开展示范区创建,发挥引领作用。 2.培育高质量充分就业街道(镇)、社区。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创新就业工作做法,提升就业质量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街道(镇)、社区。 |
三、推动就业协同发展,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
(五)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
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人工智能等高精尖产业,扩展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创造优质岗位。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强化“三城一区”、北京商务中心区等就业集聚效应,扩大就业容量。稳定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规模,支持外贸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增加就业机会。
(六)培育开发就业新领域新岗位
实施就业岗位开发专项计划,深入挖掘首发经济、夜间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潜力,推动岗位挖潜扩容。加强兜底性、实用型岗位开发,培育收纳师、护理师、育婴师等岗位。聚焦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开发数字技术岗位。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大育幼养老、美丽健康、智慧康养等服务供给,充分释放就业潜力。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工规模。建立企业就业贡献评价机制,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企业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稳岗扩岗。
专栏4 就业岗位开发专项计划 |
1.加强兜底性、实用型岗位开发。充分挖掘平台经济潜力,大力开发门槛较低、容易上手的就业岗位,为群众求职就业提供更多选择。 2.积极拓展就业新空间。聚焦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创新文商旅体融合服务模式,把高品质民生需求转化为就业新增量。 |
(七)推进城乡就业融合均衡发展
统筹推进首都城乡就业工作,破除城乡就业壁垒,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推动城乡就业服务一体化。立足农村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返乡创业。结合功能定位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城区与郊区就业帮扶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促进就业增收。
专栏5 城乡就业融合与区域就业结对子工程 |
1.推动城乡就业服务一体化。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有序承接就业溢出,促进全市就业均衡发展,强化结对地区就业服务资源共享,健全帮扶台账,提升服务质效。 2.助力生态涵养区就业扩容。聚焦生态涵养区需求,培育特色产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推动优势产业链向生态涵养区延伸,升级就业服务平台,扩大优质岗位供给。 |
(八)建设京津冀就业协同发展圈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制定京津冀就业协同发展举措,推进产业协作与就业协同融合,促进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建立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作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开展京津冀联合招聘活动,提高就业辐射带动力。
四、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九)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聚焦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培育“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分类开发就业导向型优质培训课程,动态发布培训指导目录。实施“技能北京”培训行动,推动开设“市民技能课堂”,为劳动者提供公益化、特色化培训。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基地等培训载体建设,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
专栏6 技能北京与现代化人力资源开发行动 |
1.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动“培训-评价-就业”一体化,为产业输送适配技能人才。 2.开设“市民技能课堂”。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场所,统筹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链主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资源,分类开设“市民技能课堂”,构建覆盖城乡、贴近群众、普惠实用的基层技能培训服务阵地。 |
(十)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健全多元化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支持行业企业参与标准开发,规范评价机构管理,建立全市统一评价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企业建立职业生涯指导计划,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机制,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探索职业资格证书国际互认。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行市场化办赛模式,遴选认定竞赛基地,加强竞赛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竞赛成果转化。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措施,建立培育信息库和梯队培养机制,打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探索“一评双证”模式,提高领军人才待遇,营造崇技尚能的良好氛围。
(十一)完善北京特色技工教育体系
紧扣首都产业发展,动态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实现专业群与产业群同频共振。扩大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试点,增加3-5所试点技师学院,打通技工教育与学历教育渠道,在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设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学院,提供实训和培训服务。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实施“工匠之师”培养工程。
五、加强重点群体支持,进一步强化就业兜底保障
(十二)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
建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深入实施学科专业设置优化调整行动,完善招生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各类资源,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重点挖掘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等领域就业潜力,开发适配高校毕业生专业特长的岗位,引导其投身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公共部门招聘规模,加大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提升吸纳毕业生能力。深化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扩大就业见习岗位供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校园,助力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强化困难毕业生兜底帮扶,推动毕业生应就业尽就业。
(十三)大力吸引青年人才在京就业创业
聚焦促进青年来京留京就业创业,做强“北京欢迎你”品牌,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强化青年人才留京服务保障,增加“一张床、一间房”供应,扩大青年人才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简化申请流程。整合补贴补助、创业扶持、引进落户等政策资源,加强青年创业资金扶持,提升青年在京就业创业吸引力。大力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职业技能提升等就业促进行动,搭建就业创业交流平台,选树青年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营造支持青年留京发展的良好氛围。
专栏7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京就业吸纳支持计划 |
1.深化“两个一批”行动。在市属高校规范化建设一批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常态化募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每年不少于1万个。 2.打造“北京欢迎你”品牌。精准开展政策宣讲,组织优质企业赴外地重点高校宣讲招聘,推介就业政策,提升对优秀青年的集聚力。 |
(十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结合“大京郊”资源发展乡村新业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返乡创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展以工代赈,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来京农民工务工规模,健全跨区域劳务对接机制,深化劳务协作,实施家政服务人员供给三年行动。加强大龄农民工帮扶,健全欠薪治理机制。
专栏8 扩大家政服务人员有效供给专项行动 |
1.健全家政劳务品牌培育机制。加大对优质家政企业扶持力度,规范运营管理,培育30个左右具有影响力的家政劳务品牌。 2.强化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育。开展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等定制化技能培训,强化技能评价,打造优质家政人员队伍,畅通就业渠道。 |
(十五)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
明确军地职责,完善安置机制,结合退役军人不同需求制定安置计划,鼓励其到城乡基层就业,强化政策衔接。持续做好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与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有效衔接,建立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机制,加大退役军人专属岗位开发力度,推动公安和法院系统辅警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十六)大力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健全登记失业人员服务管理机制,推行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一站式”服务,开展专场招聘与跨区域服务对接,增强就业服务实效。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实行“一人一策”精准帮扶,统筹用好单位招用、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七)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
实施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强化妇女就业精准帮扶,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健全残疾人就业促进机制,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健全老年人就业服务体系,创造适配岗位,做好就业服务。
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十八)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
出台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做强“创业北京”品牌,强化政策、资金、服务保障。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新媒体传播创业故事和政策,凝聚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社会共识。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办好创业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提升创业保障水平,构建“创新促创业、创业带就业”的良好生态。
(十九)健全青年创业“全链条”服务模式
支持高校开设系统性创业课程,优化多元化创业培训品牌,建强师资队伍,提供针对性培训,提升青年创业技能。邀请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组成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赋能。完善安居乐业配套服务,吸引优秀青年在京创业。
(二十)完善优秀创业项目“跟踪陪跑”机制
筛选成长性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提供业务咨询、培训指导、融资对接等服务。推动创业孵化载体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开展公共创业服务活动,形成“产业-孵化-反哺”良性循环。
(二十一)拓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渠道
构建精准高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政策协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催生更多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建设示范性零工市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支持,建立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吸纳就业作用。
专栏9 新就业群体就业友好与支持专项行动 |
1.优化就业服务供给。加强新就业群体就业形势监测,积极采集发布新就业形态岗位,按需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 2.改善从业保障环境。出台新就业群体就业友好若干措施,推进服务站点建设,加强新就业群体住房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
七、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升便捷化就业服务效能
(二十二)扩大高品质就业公共服务供给
坚持“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健全首都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向全域覆盖、全程服务、全域协同、全数赋能、全龄友好升级,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加强就业服务站建设,打造一批市级重点就业服务站。开展访企拓岗和入户帮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十三)增强就业公共服务效能和可及性
研究出台全市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功能建设,增强就业服务实效性。实施分级分类就业服务办法,制定就业公共服务基本规范,推动就业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流程系统化、业务实名制,实现就业服务一体化办理,完善“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模式,强化精准就业服务。
专栏10 首都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1.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建设一批就业服务站点,引导一批优质市场化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培养一批就业服务专员和职业指导师,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就业服务创新项目。 2.打造智能化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就业服务、政策推送、岗位匹配等核心功能,实现就业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3.加快建设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用好就业公共服务专家智库,开展就业公共服务技术研发,深化区域就业服务协同。 |
(二十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优质高效发展
积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动高端化、专业化转型,打造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壮大市场化服务力量,充分发挥促就业作用。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人力资源服务主题活动,支持跨境服务,聚焦“一带一路”打造国际化人力资源集聚高地。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衔接,开展产融试点,强化数智赋能,培育“人工智能+人力资源服务”场景。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机构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搭建监管数据平台,强化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
专栏11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计划 |
1.持续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收入增长,新增2-3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国际化。建立海外服务联络站,吸引国际知名机构在京设立分支,推动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健全对外交流平台。 |
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
(二十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扩大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面。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加强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规范重点企业用工行为,防范规模性裁员风险,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强化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规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强化欠薪治理,完善诚信体系,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二十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基层服务站点,提升服务智慧化、便捷化水平。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深化京津冀区域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创新,推广试点成果。
(二十七)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薪酬数据报告,引导企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营造“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的就业环境。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保,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渐退期限和就业成本扣减规定。
九、健全就业监测机制,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十八)建立首都人口与就业常态化监测机制
健全全市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制度,完善人口、劳动力、就业、失业一体化监测体系,加强常态化监测。整合数据资源,实现劳动力供需动态比对。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监测,分析劳动力资源情况,为政策制定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专栏12 首都人口与就业常态化监测体系 |
1.建立跨部门会商监测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人口与就业常态化监测机制,定期汇总人口结构变化、就业市场供需等数据,完善监测指标体系。 2.开展人口与就业前瞻性研究。结合首都产业转型升级和人口发展趋势,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建议,为就业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优化等提供支撑。 |
(二十九)健全就业形势综合分析体系
围绕首都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建立全市就业形势综合分析体系,完善就业失业监测机制,分析结构性就业矛盾和就业服务堵点,强化就业支持和智能化服务。
(三十)加强人工智能就业影响应对
发挥人工智能创造新岗位、赋能传统岗位的作用,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开展人工智能就业影响动态监测,持续跟踪人工智能应用渗透、岗位创造替代、技能需求变化等情况。强化技能转型等政策储备,推动技术创新与就业扩容协同。研究人工智能引领的职业变迁方向,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将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与技能培训纳入教育培训课程体系,推动产教融合,积极开发新职业新岗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专栏13 “人工智能+就业”提质扩容行动 |
1.健全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监测机制。建立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对就业影响的动态评估机制,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积极拓展就业新空间。 2.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技能培训。研究人工智能引领的职业变迁方向,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培育适配产业升级的技能人才。 3.加强受影响劳动者转岗支持。跟踪了解受人工智能技术影响的劳动者情况,完善就业政策和服务支持机制,促进转岗提升。 |
(三十一)提升失业风险预警处置能力
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提升智能化监测水平。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加强就业支持政策储备。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专栏14 失业风险监测预警与应对体系 |
1.健全失业风险预警机制。优化首都就业失业监测平台,完善预警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2.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结合首都就业形势,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完善就业支持政策,增强突发失业风险应对能力。 |
十、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抓实抓好。充分发挥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紧压实各成员单位、各区责任。树牢“管产业就要管就业、促消费就要促就业、上项目就要扩就业”观念,增强就业工作合力。各区、各部门要坚持首善标准,结合实际抓好规划任务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强化就业促进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工作法规制度。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建立与规划实施相匹配的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适时开展评估,推动提升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规划实施,及时总结各区、各部门促进就业的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推动首都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