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6〕5号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体人字〔2024〕389号),并结合我市体育科研行业实际,制定《北京市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价办法》。
本通告自2026年7月3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价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体育局
2026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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